【明慧网2006年9月4日】宋震东,男,30岁,辽宁省丹东市大法弟子,现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盘锦监狱。宋震东受到丹东市公安局、等不法人员的迫害,只因他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想做个好人。2002年8月初,丹东市公安局一处的杨伟光(后来遭恶报,差一点成了植物人。)等人多次到宋震东工作单位骚扰,使其被迫流离失所。
丹东市公安局一处姓赵(政委)等5人还非法抄了宋震东的家和其父母的家。
一次深夜,兴东派出所、六道口派出所不法人员同时到其父母家和岳母家砸门,搞突然袭击抓人,使其家人被吓得心惊肉跳,彻夜未眠。兴东派出所不法人员像土匪一样,将其父母家的玻璃砸碎一块。
丹东市公安局一处不法人员曹玉家、杜国军等人不分白天黑夜,多次到宋震东的父母家骚扰,向他们要人,还多次到宋震东妻子单位骚扰,威胁说:你不配合就叫你下岗等等。元宝区公安分局不法人员长时间审问她,晚上七点多还不让她回家给孩子喂奶,严重伤害了她的身心健康,可怜她年纪轻轻,又带个三个月大的孩子,整天以泪洗面,在他们多次威胁下,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使她经不起这种精神折磨,最后恶警还逼她提出离婚,在男方未到场的情况下法院竟准予离婚。就这样一个原本美满的家庭被逼的妻离子散。
2004年5月22日,丹东市公安局一处不法人员杜国军等人将宋震东非法绑架到市第一看守所。恶警杜国军用手铐抽打他,使其手肿了一个多月。10月13日,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宋震东被非法判刑九年。宋不服提出上诉,被无理驳回。
宋震东在家是个孝顺的好儿子,负责的好丈夫、好爸爸,在单位是个人人称赞的好师傅、好同事,公安局也调查过,承认他的口碑很好,是个好人。
宋震东本来有一个比较稳定的工作,当看到多位同事下岗,生活困难时,他离别新婚不久的妻子,到离家较远的地方承包一家饭店后厨、解决了近10人的工作问题,使他们家庭生活得到了保障。就这样一个宁肯自己吃苦,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好人却被不法机关判刑九年,至今还被关押在盘锦监狱。
更使人不可置信的是,恶警竟还给他按个莫须有的罪名:“破坏法律实施罪”。当质问有关人员:他破坏了哪条法律?影响实施了哪条法律时,他们无言以对。执法人员执法犯法,把善良人关进监狱,让真正的恶人逍遥法外,天理何在?
我们强烈要求:不法机关必须立即停止迫害、无条件释放宋震东等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还大法清白,还大法弟子清白!
丹东市公安一处电话: 0415-2103329,0415-2103279
元宝区分局办公室: 0415-2814392
兴东派出所: 0415-2823556,0415-2823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