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5月22日】郑志强,男,37岁,辽宁省丹东人,因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惨遭迫害后于2004年4月4日清晨死于辽宁省大连监狱卫生所2号病房。郑志强在辽宁省大连监狱十一大队因其他原因服刑,早在99年以前就在狱中修炼法轮大法,监狱工作人员和犯人们很多都知道他这个情况。从99年对大法的迫害开始后,他一直面临被要求放弃信仰真善忍的巨大压力。
2003年夏季,检察机关到监狱对服刑人员宣传:有谁能对狱中坚定大法的和大法书籍隐藏情况進行告密的(被称为所谓的“举报”),将给以减刑3个月的奖励。于是在2003年8月末至9月中旬,犯人曲×权告密(沈阳人,现已释放)郑志强在监狱炼功,郑志强因此被强行开始长达27天的严管。严管期间他被戴上了劳动链,据了解,铁链约重5公斤左右,戴后两脚距离大约一尺半左右,不能正常步距行走,否则摔倒。最后郑的脚踝处全部磨烂,晚上无法入睡。直接参与迫害的责任人:十一大队教导员赵作金,电话:13500734180。
2004年元旦期间,恶警对郑志强不放弃修炼采取了以下手段迫害:每天两次室外罚站,分别早上5:30~6:30,晚上18:00~19:00.光脚站在雪地里,在他的颈部用细铁丝穿挂约15公斤重的牌子,这样持续了17天。
郑志强这次進卫生所前,因炼功被人告密。监狱方面叫郑写悔过书、保证书,被他拒绝,于是恶警对他進行了严管。开始是48小时不让睡觉,然后第3天起,从早上6:00~晚上21:00,双手拴在铁管上,坐长宽比例大约为30cmX5cm(长X宽)的小凳子。三餐每顿标准是:一两的玉米面窝头一个,粗咸菜一块,井水一杯。
最后在2004年春节前,由于身体被折磨得极度衰弱,郑志强由两人勉强扶着送進了监狱的卫生所。
2004年4月4日清晨,目击者们看到郑志强的身体用绳子悬挂颈部,吊在监狱卫生所2号病房的窗上。他此时已离开了人世。犯人们震惊之余私下里议论,说这是不是推脱责任、掩人耳目的手段。
以上只是我们努力了解到的一点情况,在此呼吁请各界人士提供更多详情。并劝告至今仍在参与迫害者:天理昭昭,善恶有报,为自己的未来,早日回头!
辽宁省大连监狱总机:0086-411-86653491
监狱长室 0086-411-86668688
政委室 0086-411-86665188
监狱卫生所 0086-411-86652917 所长姓金
十一大队大队长 赵德权
附:大连市监狱现在已经搬迁到姚家的看守所处,原来的电话:0086-411-86832011已经不好用了。文中提及的是省大连监狱,目前仍在大连刘家桥,电话尚好用,不久也要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