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现在许多大法弟子供师尊像并上香,有的在法会等集会上也上香。有的同修讲,为师尊上香后心里很舒服,也有的讲能受师尊保护,因此安全。当然敬师、信师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个人怎么做是个人的事,但大法修炼中没有这个要求,不应该搬到法会上。师尊告诉我们大道无形。师尊在《转法轮》中明确讲了大法与宗教的区别。宗教会引起人们对宗教形式的执著,严重的影响了人们对神的正信。师父讲过“形式有影响修炼人的提高因素”(《各地讲法六》〈亚太地区学员会议讲法〉)。
另外,在法会上唱大法弟子创作的歌曲和跳舞等现象,我认为同样是不理智和不严肃的行为。因为这种歌曲是大法弟子为救度众生而编的,不是法,也不是师父要求的那种心得交流。把这样的歌推广给常人是应该的,但在法会上唱是偏离法的。
师尊在《二零零四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中讲:“但是大家都知道,大法弟子要圆满,所以任何事情都不能干扰了今天大法弟子证实法的这个形式,这是事关重大的事情。除了学法,任何东西都不能插進来,所以绝对的不能够在大法弟子中流传不属于大法本身的任何东西,绝对不能对大法弟子造成干扰。”
对照师尊的教诲,我认为应该归正上述几个问题。以上是我个人认识,想与其他同修切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