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我叫杨国枢,家住舒兰市城建局二号楼三单元六零二室。我一家四口都是大法弟子。2007年1月26日上午九点多钟,吉林省舒兰的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北城派出所的数名警察雇用110开锁人员非法打开我家住宅楼防盗门。当时我长子杨俊蜂在室内休息,这些警察不由分说就对他拳打脚踢,逼问我和我妻子的下落。恶警打完后用黑头罩扣上头部将我长子绑架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并在我家没有人的情况下非法抄查,没有搜查记录和开列扣押物品清单,没有被搜查本人和家属以及邻居或其他证人在场。
这种明火执仗的抢劫、打家劫舍的行径,不是土匪又是什么呢?
2007年2月1日早晨,舒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李甲哲、李卓等人将我长子杨俊峰从看守所非法提到国保大队进行长达十几个小时的刑讯逼供,直到2日凌晨3点多才押回看守所。
2日晚十八时在辛和带领下,国保大队恶警李甲哲、李卓等六、七人伙同长春宽城区西三条派出所警察七、八人,到我和妻子居住地(宽城区芙蓉路65316部队军宅11栋201室),以查看顶楼是否漏水为由诈开房门。进门后一恶警勒住我的脖子,致使我不能喘气更不能说话,一恶警给我戴上手铐,将我押到车上。他们将我和妻子林松柏抓绑架到西三条派出所,而李甲哲、李卓继续在我的住处蹲坑,等我的次子杨俊琦回来。19时左右,我次子从外地出差回来,他们不由分说将他按倒在地,将手反背戴上手铐,用长围巾勒住我儿子的脖子,令他呼吸困难,手铐勒进肉中,至今还留有伤痕。恶警把他抓到西三条派出所进行迫害。
对于这种严重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以下是我家被恶警劫持的财务:
长春居住地被抢劫的物品:大法书籍若干本、人民币9150元、杨俊琦的存款折2本共17000元、交通银行卡一张、手机3个、充电器2个、诺基亚3310、电子书3个共660元,mp3播放机三个价值500多元、Mp4播放机四个、随身听2个。
舒兰家中被搜走的物品:
人民币10750元;彩电信号发生器2台;电子示波器一台;500型万用表;手电钻m6钻头一台;小台钻一台(待修);100w220v隔离变压器一台;12v整流电源一台;9v整流电源一台;喊话器电瓶8个;塑料软导线0、5m四捆每捆50米;观光用望远镜一个德生九波段收音机一台;袖珍2波段收音机2台;汽车音频转换器一个;重低音耳机一个;双屏程控电话机一台;三星485手机一部;半导体收音机3台;各种电源变压器20个;黑白电视机行输出变压器10个;彩色电视机电源电容器400v/500f─100000f各种大功率晶体管100支;各种整流三极管200支以上;双面敷铜板20Cm×25Cm两块;维修工具包一套;仪表螺丝刀两套;尖嘴钳、斜口钳、镊子、大小螺丝刀、裁纸刀、扳子、卷尺、锉刀、电工画板各一个。其他各种晶体管、电阻、电容,计500支。以上电子仪器、仪表、电子元件是我在开家电维修时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