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3/163773p.html |
警察如土匪 舒兰大法弟子杨国枢一家遭绑架、抢劫 |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我叫杨国枢,家住舒兰市城建局二号楼三单元六零二室。我一家四口都是大法弟子。 2007年1月26日上午九点多钟,吉林省舒兰的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北城派出所的数名警察雇用110开锁人员非法打开我家住宅楼防盗门。当时我长子杨俊蜂在室内休息,这些警察不由分说就对他拳打脚踢,逼问我和我妻子的下落。恶警打完后用黑头罩扣上头部将我长子绑架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并在我家没有人的情况下非法抄查,没有搜查记录和开列扣押物品清单,没有被搜查本人和家属以及邻居或其他证人在场。 这种明火执仗的抢劫、打家劫舍的行径,不是土匪又是什么呢? 2007年2月1日早晨,舒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李甲哲、李卓等人将我长子杨俊峰从看守所非法提到国保大队进行长达十几个小时的刑讯逼供,直到2日凌晨3点多才押回看守所。 2日晚十八时在辛和带领下,国保大队恶警李甲哲、李卓等六、七人伙同长春宽城区西三条派出所警察七、八人,到我和妻子居住地(宽城区芙蓉路65316部队军宅11栋201室),以查看顶楼是否漏水为由诈开房门。进门后一恶警勒住我的脖子,致使我不能喘气更不能说话,一恶警给我戴上手铐,将我押到车上。他们将我和妻子林松柏抓绑架到西三条派出所,而李甲哲、李卓继续在我的住处蹲坑,等我的次子杨俊琦回来。19时左右,我次子从外地出差回来,他们不由分说将他按倒在地,将手反背戴上手铐,用长围巾勒住我儿子的脖子,令他呼吸困难,手铐勒进肉中,至今还留有伤痕。恶警把他抓到西三条派出所进行迫害。 对于这种严重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以下是我家被恶警劫持的财务: 长春居住地被抢劫的物品:大法书籍若干本、人民币9150元、杨俊琦的存款折2本共17000元、交通银行卡一张、手机3个、充电器2个、诺基亚3310、电子书3个共660元,mp3播放机三个价值500多元、Mp4播放机四个、随身听2个。 舒兰家中被搜走的物品: |
成文:2007年10月01日 发稿:2007年10月03日 更新:2007年10月03日 00:50: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