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六日】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国家司法部监狱管理司、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国际各人权组织、海内外媒体及相关人士:
我们是在吉林省四平监狱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在1999年7月中共政府非法取缔法轮功之后,我们的亲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而相继被绑架投入监狱,现关押在吉林省四平监狱。2006年7月,四平监狱开始拒绝我们这些家属会见狱中亲人的要求。
众所周知,目前中国监狱并无独立观察员的监督和介入,被关押者因监狱暴力、酷刑和虐待,以及恶劣的医疗卫生条件而致死的案例层出不穷。我们作为家属,已经两个月没有见到自己的亲人,没有他们的任何消息。我们的亲人中有些已年高体弱,有些在长期恶劣条件下已严重损害健康,目前他们生死未卜。我们认为不能排除他们可能集体遭到酷刑和虐待的可能。
两个月以来,我们都多次努力尝试,反复要求会见,但均未获同意。据我们了解,这一期间,其他未炼的囚犯的家属会见始终在正常地进行。我们也一直透过电话和亲自登门向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反映这一情况,但无任何结果。作为被关押者的家属,我们对亲人可能遭遇的恶劣处境感到忧虑。
我们认为,四平监狱拒绝家属会见的做法,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对“会见权”所做的规定。监狱法第48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同时,这一做法也严重的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第12条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3条。中国政府对这些国际文件已签署并做出承诺,吉林省四平监狱拒绝家属会见和探视的做法已严重违反了国内法和国际法的相关规定。
在此,我们呼吁各界正义人士:立即以各种方式向吉林省四平监狱施加压力,要求和督促他们立即停止这种拒绝家属会见的违法行为。请知情者提供,并请有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协助调查这两个月来四平监狱内部可能发生的酷刑和虐待的详细信息。我们保留在适当时机对吉林省四平监狱剥夺会见权的违法行为和可能发生的其它犯罪行为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利。
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四平监狱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签名
(名单暂时保留,必要时呈上)
200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