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九月十日】我叫金秀兰,女,55岁,甘肃省庆阳地区西峰肖金镇芮岭村农民。98年12月份喜得大法。2000年4月份我去北京证实大法,在西峰区看守所被关押一个月,因不放弃修炼大法又被转到西峰戒毒所半个月逼供,最后因不写,被罚款1200元,交伙食费150元钱才放人。
2000年7月15日,肖金镇派出所给我们学员办了15天的洗脑班,强制参加的有10多名,我被逼参加了。
2000年11月西峰区国安特务抄了我的家,没查到什么东西,就殴打了我一顿,给我定的罪名是“给公安写上访信”,把我从家绑架到西峰看守所关押了一个月。
2001年1月我二次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前被抓关在北京看守所没报姓名,又转到天津南街监狱,我绝食15天抗议,恶警强迫灌食,用铐子把我吊起来往身上倒冷水,用电棍电,不让睡觉,最后逼出我的姓名,打电话把我带回肖金镇派出所关押在西峰区看守所1个月,又转到西峰区戒毒所关押了15天。因两次进京,就判我劳教1年,送甘肃省平安台第一劳教所女子七大队二中队劳教。在劳教中强迫3个月不转化就动大刑。用背铐吊上房梁,每次要吊5、6个小时,最多的要吊10多个小时。还有用电棍电敏感部位、不让睡觉、罚跪、殴打、收庄稼等,恶警每次把我吊挂后,叫吸毒犯人给我卸挂并在我的腰部用拳击打,打得我直不起腰来,疼痛难忍,还多次用电棍电击我,打肿我的脸,我昏晕过去后就用冷水激醒。
在这几年的迫害中,我无辜的被劳教1年,4次进监狱,1次洗脑,多次抄家监控,骚扰不断,共罚款计1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