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7月3日】我叫曹桂芳,52岁,家住甘肃庆阳西峰肖金镇王庄村庄南队。98年得法。现将以后,邪恶之徒对我的迫害曝光,以震慑恶人。1999年7月21下午4点多恶警韩勇等把我强行拉到派出所关押24小时,并不断辱骂大法和我。
1999年11月份,恶警韩勇等来到我所在的肖金镇服装店乱翻乱摸,把我学写字的纸拿去了。
2000年2月22日我第一次去北京证实大法,回家后被恶警付义奎、郑翔等拉去在西峰看守所关了一个月,恶警还把我送进了洗脑班,逼我,我不妥协就强行叫我的丈夫和儿子企图用亲情来转化我,最后达不到目的才放了我。
2000年11月1日市公安局来了邵军、姓庙的等4个恶警把我又叫到派出所强行拷问,又无理抄家,无理要钱,逼丈夫交500元钱才放手。我听说他们把我准备送到市看守所,就想办法后半夜翻墙逃走,没敢回家,在外流离失所90多天,其间我第二次去北京证实大法。
2000年12月1日,我第3次去北京证实大法,到2001年2月邪恶把我拉去在市看守所关了42天后,又在戒毒所关了15天,于2001年4月12日恶人秘密判我劳教1年6个月。
在劳教所里我受尽了非人的折磨,恶警强迫我背大石头、不给水喝、不让上厕所,罚我站、关禁闭室、逼我写转化书,我大喊时恶警王运鸿就指示吸毒犯人宋晓玲等撬我嘴,用臭袜子堵我嘴,手铐带了8天8夜,脚肿的没法走路。期满回家后恶警又到我家逼我写转化书,被我丈夫骂走。
2003年4月25日恶警杨金堡、范哲等怕我出去,就把我抓到派出所,送到公安局后将我秘密拉到正宁县看守所关了50多天,准备给我秘密判刑3年,又没有借口。我丈夫到公安局要人,才放了我。
2005年2月中旬,恶警范哲、杨金坡来到门店叫我谈话,连续骚扰4次,我不去,他们把我连拉带拖强行弄到派出所无理审问。
在我整个受迫害过程中,在派出所被关5次,看守所被关3次,劳教1次,戒毒所1次,店里翻了3次,抄家2次,搜去身上钱物1次,共计罚款1200多元,恶人威逼和利用亲情转化等手段还引起了我的家庭矛盾和亲戚间的敌意等,这种伤害对我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