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7月31日】前几天,看完第236期《明慧周刊》,受益良多,同修们的体会写的太好了。同修的体会文章一定要再看一遍,这一念很强烈。今天正好有时间,我拿起了《周刊》,只是看了一篇、第一篇体会,我的心灵就受到了强烈的震撼:今天我才看懂了这篇体会,心中才明白为什么要把这篇排在第一的序位。《在讲真相过程中归正自身的变异》,是,文中所谈到的就是当今人类的变异,就是我们自身的变异。
文中说,同修去找议员,议员的态度是:我以前已见了足够的法轮功学员,不想再见其他的人了;你们应去找外交部长,我做不了什么。乍一想,这个议员好象也不算错,我没有能力,你们应该去找外交部长,这有什么不对吗?同修写的很好:
“如果一个人掉入水中,眼看将失去生命时,作为过路人的我,虽然不会游泳,但我会竭尽全力的去紧急呼救‘快救人哪,有人掉水里啦’,任何珍惜生命的人都会这么做,不会因为自己不会游泳而视而不见。”
是啊,如果我听到有人在大喊或有人跟我说“快救人哪,有人掉水里啦!”,我能够说“跟我说没什么用,我也不会游泳,我不管”吗?如果是自己的孩子呢,我也能够说,“我不会游泳,我不管”吗?正象同修文章中说的,“即使我们是一个普通人,我们只要珍惜自己的生命都该珍惜别人的生命,这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标准”。联系到当今社会,我一下子认识到了现代人类的变异,认识到了自身的变异。
同修在文中说,“一个人,不管在社会上的身份如何,都可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中做好人,做善良的人;作为一个生命,有多大的权力并不重要,关键是我们还有没有良知。一个没有人类起码良知的人,是不配有未来的。”“作为政府代表,这么重大的事情不管;作为媒体,这么残忍的事实不报,这是现代社会多大的变异,而我作为一个大法弟子还在接受纵容这种思想,我又如何按师尊的要求去启发世人的良知?我发现由于自身的变异而使我察觉不到对方的变异,由于自身的不正而归正不了对方”。
我想到,“一个没有人类起码良知的人,是不配有未来的”,因为这种不知珍惜生命的变异思想不是人性中的东西;而作为大法弟子的我们,在同门弟子遭迫害、遭残杀的时候,能见死不救吗?能不去呼救吗?有的学员说,“我的正念不强”,“我的慈悲心不够”……这难道是我们不去救度世人的借口吗?这是我们自己在说吗?人的一面怎么能抑制了神的一面、抑制了我们真正的主思想呢?
别说是大法弟子,就是对人来说,不珍惜生命,漠视生命,这种行为连做人都不配。即便是一个人,我觉的自己没有能力,难道我也没有呼救的能力吗?说“我的正念不强”,“我的慈悲心不够”而不去救度众生,跟在别人落水时说“我不会游泳”而视而不见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一个神他会这样讲吗?
师父讲过,“佛、神他可以为众生、为宇宙的利益放弃他的生命,什么都可以放弃的,而且坦然不动的。那么要把你拿到那个位子上去,你能达到那一点吗?达不到。当然,我说那个佛、道不会真的遇到这样的事情,但是有这样的境界。必须得是真正的改变自己,才能达到这个境界。”(《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师父既然说,神有这样的境界,那这不是对我们走向神境界的生命的要求吗?我们要走向神,不是要达到这种境界吗?这不也正是我们在宇宙正法中的大法修炼者所要达到的境界吗?
退一万步讲,换一种角度讲,如果在常人社会,恶人在骗很多人往死亡的陷阱里跳,并威胁明白真相的人不让说,“谁说我杀死谁!”那这些明白的人因害怕而不说,这不是在助纣为虐吗?不是在助长恶人吗?真正有良知的人、有正义感的人,他能容忍恶人如此害人吗?几千年来,人类文明中所歌颂、所崇尚的是什么?不是那些能舍生取义、匡扶正义的仁义之士吗?我们修炼人不是要从做常人中的好人起步往上修吗?在常人中处处要体现出是一个好人吗?该怎么做,这不很明显吗?这还是站在常人角度上讲的。
师父不是要求我们遇事要先替别人着想吗?想一想,在这场邪恶的迫害中,自己到底是在处处为自己着想,还是在处处为别人着想、为众生着想、为宇宙的利益着想?修炼啊,真的很严肃。一颗心啊,任何放不下的一颗心啊,那何止只是人所认为的一种观念、一种思想,那何止只是迷中的一个“我”,那对应的是对我们寄予无限希望的无量众生啊!任何一颗人心都带不到天上去,那不能带走的何止是一颗人心啊,而是无数众生不能進入新的宇宙、不能被救度而解体、毁灭啊!而更严肃的是,任何一个不放的执著,都是邪恶毁掉我们的借口。
同修们,让我们真正从人中走出来吧,放下人吧,人中的一切都在阻挡着我们走向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