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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委会动议案要求听证器官摘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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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6年4月30日】欧洲委员会2006年度第二次决策会议于4月10日至13日在斯特拉斯堡举行。欧洲委员会十一名代表向大会提交动议提案,要求对近期曝光的中共集中营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罪行举行听证会,并要求中国政府向国际调查团开放所有的劳教所。

    该动议提案被列为欧洲委员会第10904号工作文件,标题为“召开有关中国人体器官摘除的公开听证会之必要性”。

    议案中提到路透社引用的联合国酷刑调查员的话:几千名法轮功学员被关在集中营内,他们中有些人已经被虐杀。议案中还包括了三点要求:第一、允许联合国及其它人权组织对所有的中国劳教所及关押良心犯的机构进行调查。第二、要求国际人权组织立即对所有被关在劳教所、监狱和拘留所的法轮功学员以及其他持异议者的状况进行调查。第三、允许国际组织调查在中国所有非法和没有记录的器官摘除和买卖交易。

    议案最后说:“基于上述考虑,召开一个有关中国人体器官摘除的公开听证会是必要的。”

    该动议提案是由欧洲委员会的瑞典议员林德布劳德先生起草,并由德国、瑞士、丹麦、爱沙尼亚和希腊等国11个议员联名提出。

    欧洲委员会有46个成员国。其成立于1949年5月5日,总部设在法国的斯特拉斯堡。其宗旨是促进欧洲的经济和社会进步;维护民主及人权;寻求解决社会重大问题的办法。欧洲委员会的最高决策和执行机构是由各成员国外长组成的部长理事会,由各成员国派出的常驻代表组成的部长代表委员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欧洲人权法庭为欧洲委员会的下设组织。

    欧委会网站上的该项动议案:
    http://assembly.coe.int/Main.asp?link=/Documents/WorkingDocs/Doc06/EDOC10904.htm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5/4/72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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