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2月25日】2006年2月21日,是一个不平凡日子,上午10多钟,一辆辆警车把一个受迫害4个多月的大法弟子顾学敏非法带上法庭。法庭上坐着不知姓名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和辩护律师,下面坐着大法弟子和她的家人(旁听者)。审判长宣读了所谓的提审记录,当宣读了这一切后,审判长问大法弟子,上面所言你有什么异议?大法弟子顾学敏说:我没有破坏国家法律,我是按照法轮大法的标准做一个好人,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我没修炼法轮功之前,多种疾病缠身,特别是身体四处骨质增生,使我瘫痪在病床上三年之久,给家人和家庭带来了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96年我有缘喜得大法,通过炼功修心,多种疾病不治而愈,我现在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我只是把大法的好处讲给世人,让更多的人能够受益得福,我并没有破坏国家的任何法律。再者你说我携带秘密文件,我只是把从门外捡到的一张传单,随手放在衣服兜里,就去了姐姐家和姐姐商量回家上坟的事,到姐姐家后,还没有来得及看是什么样的传单,就被跟踪的恶警一拥而上带到公安局,我根本不承认此项罪名。最后辩护律师利用法律程序推翻了两项不能成立的罪名,此次开庭就这样结束。第二天,她的姐姐说:法庭上所宣读的证言已被他们更改,偷梁换柱了。奉劝、沙南公安分局恶警高峰、王玉:你们虽然做了许多坏事、恶事,你们要弃恶从善,将功补过,不然你们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法轮大法学会公告颁布:逆天意而行的中共统治摇摇欲坠,迫害难以为继。对邪恶的最终审判越来越近。然而,大法的传出就是为了救度世人,包括社会各阶层的人士。即使曾经做过错事的人,也还有机会弃恶从善。以前犯过罪的,如想改过,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将和悔过书转交到或各地学会存档。决心改过的,可暂不追查,以观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