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2月21日】甘肃省古浪县的大法弟子郝俊因坚持修炼,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于2003年秋被金川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半,非法关押在兰州监狱遭受迫害。 郝俊 |
48岁的郝俊,大学文化,金昌市地税局职工,曾任市地税局分局副局长。郝俊于1998年喜得大法,得法后,困扰他多年的病痛消失了,身心受益。
2000年8月24日郝俊因讲真相被抓,11月23日被金昌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两年。12月11日,送兰州平安台劳教所,体检时表现为胸膜炎病症,劳教所拒收。郝俊回到家中没几天,于2001年1月2日又被强行关進看守所,之后非法送兰州平安台劳教所劳教。
2003年5月30日郝俊再次被金川公安分局非法绑架,9月4日被金川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半。12月,郝俊被送到兰州监狱,3个月后转到武威监狱五大队二中队迫害。因郝俊坚定修炼,恶警强迫他超负荷强体力劳动,他不配合,绝食抗议,中队恶警把他吊铐起来。郝俊挣脱了手铐,喊“大法好”,郝俊的正气震慑了恶警。
2005年6月,郝俊在肉体和精神的长期迫害下,经常坐骨神经痛,蹲下站不起来。
2005年12月1日,武威监狱非法关押的20名大法弟子全部被转到酒泉监狱迫害,表面上不强迫劳动,不打、不骂,但是24小时强迫不让睡觉,用这种更隐蔽的方式迫害学员。郝俊至少有七八天被强迫不让睡觉,有的学员超过十几天强迫不让睡觉。
迫害责任单位和参与人员:
兰州监狱、武威监狱(甘肃省第三监狱)、酒泉监狱、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金川区检察院、金川区法院、金昌市中级法院。
武威监狱五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卢瑞山
金川公安分局:孟家贤、李新华、刘成业
金川区法院:审判长:魏崇文 审判员:杨立强、张慧凝 书记员:董开荣
金昌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樊新平 审判员:史莉 代理审判员:张泽勇 书记员:刘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