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2月11日】我叫高翠兰,今年39岁,黑龙江省鹤岗市岭北矿工作。我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遭到当地警察的非人迫害。2002年6月2日我在工作单位被绑架,警察骗我到派出所说问几句话就回来,到派出所后我被戴上手铐,说在我家发现炼功磁带和一本大法书。6月3日我被送到鹤岗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2003年3月27日我被送至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被判劳教三年,到劳教所后因不写所谓的“”被强行上在“大背铐”4个小时;别人写好了“五书”,五、六个人强行拿我的手签字。
2004年2月20日下午1点多钟,我们正在车间劳动,突然被七中队的队长慕振娟喊出来,问我是不是劳教人员,我说“不是。”接着又喊出16名学员连同我和李桂芹共18名拽到教室,强行按坐在地上,并且拿出了许多手铐。突然间又来了5、6名男干警,手拿电棍,气势汹汹,慕振娟指着李桂芹说“就是她带的头,如果没有她,我们中队就没事。”于是男干警就拽李桂芹开始打她。这时我们很多人都喊“不许打人”,这些男干警就开始打我们。
我被打倒在地上起不来了,接着又被拖到库房中上“大背铐”。慕振娟指着我对男干警说,“就她最X,不喊口号。”于是男干警就用电棍电我两肋、左右脸、耳朵、身上直到电棍不好使才住手,接着又开始打我踢我,直到打的我心脏病犯了,接着又把我喊到教室,让我念骂人的大字块,不念就电。
我的腿被电青了一大块,近两个月才好,胳膊至今隐隐作痛。张桂艳的脸也被踢青了,半个多月才好;许详华心脏病发作晕了过去,但仍被上了大背铐,嘴被打肿近半个月才好;张青姣被铐的胳膊抬不起来;李桂芹门牙被打掉两颗,满脸是血,吃东西很困难,身体极度虚弱,走路必须别人扶着;陈秀玲因不按照她们的要求做被铐了五天四夜不让睡觉。我们每天早上6点坐小凳到晚9点才能睡觉,这期间我们从身体到精神都承受着很大的痛苦。男干警每天拿电棍逼着我们背警训,严管了6天,过后又给我加期8天。
2004年12月,非法关押在七中队拒绝参加劳动的法轮功学员被分到九中队。在劳教期间我被队长洪伟不断的加期,共加了74天。
2005年3月2日早,佳木斯劳教所八中队教室里来了一帮行凶的恶警,于文斌开始讲话,之后把大家坐的大凳换成小凳,开始進行所谓的“严管”,其实就是严重迫害。李素梅先被几名男干警和女干警强行拖出强按手印,李素梅边喊“不签”,并使劲挣脱,被恶警强行按下手印并被男干警打伤。紧接着我也被拖出并强行按手印,我不停的挣扎,喊“法轮大法好”,被恶警暴打,拿电棍的男恶警把电棍插入我的后脖颈电了十多分钟。在我之后又有几名法轮功学员于春梅、张春芝等人也被强行按手印,强行上“背扣”,被暴打、电棍电击。
在这期间队长慕振娟又暴打了几个在七中队的法轮功学员,都是被迫害的很严重的;她们为了发泄私愤肆意地毒打我们四、五回,于春梅被电的嘴肿的很高,我被电的脖子抬不起来。第二天,刘亚东因为我抬不了头踢我打我,李素梅也被打的腰直不起来,走路得别人扶着。之后八中队的所有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被强制严管,每天处在恶警的打骂、喝斥声中,还有坐班人员的强管中。
恶警刘亚东不仅自己看谁不顺眼就乱打人,还唆使坐班人员“严管期间可以随意打骂”,法轮功学员在这里受到非人的待遇,全中队的法轮功学员被体罚:冬天罚冻、夏天罚晒、雨天罚浇、找理由不让上厕所,这种现象时常发生。
2005年6月11日我因为不写所谓的考试卷又一次被刘亚东喊到教室,被队长刘亚东、高杰、周家慧暴打。我说:我已到期,为什么不放我回家,我坚决要求回家。刘亚东就强行把着我的手让坐班的人拽着我的头写,我不写;周家慧拿个二尺长的棍子不停的打我背,边打边问写不写,我边哭边喊“不写,我要回家”,我的手背肿了七八天,肿的很高。还有一次队长蒋家南强迫我去拖走廊,当时我的身体已很虚弱,没听她的,她就气势汹汹的把我从床上赤着脚拖到走廊一顿暴打。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
在被迫害期间,我们学员从身体到精神都受着非人的遭遇,严重的被警察和犯人虐待,人身权利受到了严重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