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我的名字叫艾麦尔•艾尔桑,今年三十八岁。我在美国长大并在美国受教育,五年前迁居到土耳其。我在世纪大学任助教,教授法律和人权学科。在来到土耳其之前我曾任律师和法官。我成为法轮大法弟子是由于我在大学里认识了一位炼法轮功的教师。我是一个不见到事实就什么都不相信的人。我是一个法官,我的职责是寻找证据,我坚持证据是事实。在我读《转法轮》的时候我发现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被真善忍证实了。我很赞同书中的内容。
自从成为法轮大法修炼者后,我发现了我的变化:几年的后背疼痛消失了;我更加平和;我不再对着孩子吵叫;我很少生气;我变成了我理想中的人。我感觉到被保护了。最近我在伊斯坦布的博斯普鲁斯海峡参加了一场六公里的游泳比赛。我今年下水时感觉到很有信心并得了第二名。
但是对我来说,法轮大法给我的远远超出被保护和获得一个好心情。透过真善忍的原则我学到了走向圆满的路,就是三个简单的字,三个原则。也是我曾经想要的。
法轮大法使我懂得了我需要学习如何生活的有意义。我相信生活的目地是有目地生活。这是法轮大法给予我的。
我在大学里教人权学,在课堂上我讲述发生在中国的迫害法轮大法的事件。我尽最大努力以真善忍为原则向学生们做讲真相的事。
现在我找到了自己的方向,我觉的自己能得法很荣耀。
(土耳其第一届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发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