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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修炼形式问题与同修切磋


    文/湖北大法弟子 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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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学了师父的近期讲法之后,我就在想一个问题,就是我是否符合师父所要求的修炼形式问题。这个问题我以前也想过,但是现在变得比较突出了,因为我已经有两年没有工作了,老是让同修给我送生活费,心里总觉得不踏实,有时候在街上碰到亲朋好友,他们问我在做什么,我总是躲躲闪闪、支支吾吾。我想一边工作一边做大法的事最好,可是由于邪恶的迫害在本地也不好找工作,要想工作就得到外地去。到底是“走”还是“留”我一时拿不定主意。我跟同修多次切磋也没有结果,有同修认为我不能走,我要走了,本地的真相资料谁做?出现技术问题怎么办?也有同修认为每个大法弟子都要走自己的路,出去找一份工作也无可厚非;还有不理解的同修认为我不好好工作,长期以来在功友当中“混”。

    反复考虑之后,我还是到外地找了一份工作,后来在工作当中悟到:大法弟子都来自不同的宇宙体系,那么每个人所走的路、所证悟到的东西都不一样,既然是这样,那么在表面形式上肯定会有各种各样的差别。不管在哪个环境当中,只要能够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能够升华提高都对。反之,如果自己放不下人的东西,不管在表面上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和借口去掩盖自己的执著,在这种情况下不管自己选择哪条路都错。我在这里工作了半个多月,后来因为本地同修有事找我,于是我又请假跑回来解决问题。

    回来帮同修解决了问题之后,通过学法、交流,我又觉的自己以前所悟的不对了。因为面对具体事情怎样解决处理必须要有一个衡量标准,不同层次有不同的标准要求,标准越高越对,用不同的标准去衡量的时候得出来的结果肯定会不一样。从法理上我们都知道师父给我们每个人都安排了很好的路,而且安排得非常细,但是在迷中我们又不知道在具体问题上师父到底是怎么安排的,只能靠自己悟。这时我觉的不应该千篇一律,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对待。如果站在师父的角度去考虑,按照大法的标准来衡量我这件事情该怎么做,我想就不会错,除非自心不正、随心而化。

    中国大陆地区和海外还是有很大的差别,在大陆有些地方的经济还很差,中下层人士的工作时间都很长,很多大法弟子的时间都非常紧张,如果一个人既要工作又要做资料、还要参加其它的大法活动很不现实。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圆容才能把事做好,那么每个人适合做什么师父肯定会有一定的安排。

    师父说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在2002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中说“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作为大法弟子应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既然师父是最大限度的救度一切众生,那么我们是否也应该考虑一下怎样分工配合好才能发挥整体上最大的威力能够救更多的人?当然,家庭关系、社会关系都要考虑,这也是救人的一部份。如果有的同修家庭没有什么负担、家人又都理解,在这种情况下专职做大法的工作而其他同修又很支持,愿意拿钱出来帮助此同修,我想这也是符合大法要求的。如果师父安排此同修就要承担这么大的责任、这个路就该这么走,而此同修没有悟到,非要人为的给自己选择修炼环境和证实法的方式,那么这是不是在破坏师父的安排呢?如果我们都按照大法的标准来衡量,很多事情就不会感到迷惑了。

    基点摆正了之后再去向内找:我为什么不肯接受同修的帮助、非要人为的给自己选择修炼的环境和道路呢?是不是怕同修说三道四,或者是自己有什么心放不下,或者是太执著自我?在这条路上所碰到的麻烦和阻力不正是自己要修的一部份吗?如果碰到一点麻烦和阻力就怀疑自己的路是否走对了,想要另选一条路,这也是法理不清,没有主见的表现。

    以上是自己刚刚悟到的法理,不知是否正确,写出来与同修交流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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