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英 |
【明慧网2006年1月5日】刘桂英,女,黑龙江省密山市大法弟子,密山水泥预制品厂工人。2002年3月, 43岁的刘桂英因恶人举报,与另一位大法弟子在密山大街上行走时,被巡警110劫持到公安局,被非法关押在密山市看守所拘留,于2002年10月24日被野蛮灌食致死,10月26日遗体被强行火化。2002年5月份,110恶警把刘桂英送往哈尔滨戒毒所。因刘桂英血压高,戒毒所拒收,恶警刘小虎等人租了旅店一个房间,把刘桂英用手铐锁在房间里,他们就逛街购物去了。在回密山途中,刘桂英血压急剧升高,身体极度虚弱,出现生命危险。刘小虎怕她死了,自己摊责任,就哄骗她说:“你要坚持住,到家就放你回去,什么保金都不要了。”车到密山后,刘小虎把刘桂英扔进看守所,扬长而去。而去哈尔滨的费用(包括那几个恶警逛街购物、租用旅店等费用)都要刘桂英家拿,共计近4000元,同时政保科要4000元做保金,刘家无法拿出这笔被敲诈的钱财,于是刘桂英就被长期非法关押了。
同年10月13日,刘桂英与杨海玲等10名大法弟子一起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要求无罪释放,看守所拒不放人。22日上午看守所强行把她们拉到密山人民医院。院长赵曙光亲自指挥五、六个人,把刘桂英手、脚按住,用小手指粗的软塑料管5根,在刘桂英的嘴里、两个鼻孔里,插进去强行灌进一些奶粉、浓盐水、药之类的。旁观者看了都觉得很残忍,根本就没有人性。灌完后拉回看守所。杨海玲和其他大法弟子在医院被戴手铐、脚镣锁在床上灌食,看守所所长马宝生还威胁说:“如果你们继续绝食就叫男犯人给你们接尿”。
中午,刘桂英脸色铁青疼痛难忍。这是典型的把食物硬灌到肺子里的症状,有个管教看到她的症状不对,摸了摸脉,回去报告马宝生:“是真的不行了。”有干警说:”用被子把她抬上车吧。”马宝生说:“不行!这太丢我的面子了,让她自己走!”于无奈之时,刘桂英只好艰难的爬起来,双手扶墙一步一步的挪到车上。
到医院后,插进了氧气,这时的刘桂英已是嘴歪眼斜,口角流血。2002年10月24日,历经8个月痛苦折磨的刘桂英,没有和家人、孩子说上一句话就含冤离开了人世。
密山人民医院在政保科、看守所所长马宝生的授意下开了一张脑梗塞、肾衰竭的“死亡证明”,掩盖了马宝生、赵曙光蓄意杀人的罪行(赵曙光于2004年7月患肝癌,花4百多万元(公款)医治无效,暴死外地云南医院,得到了应有的报应)。这时的公安局内部严密的封锁消息,政保科人员在遗体附近看着,不准任何认识刘桂英的人靠近看望。马宝生由于害死了人心虚,在被害人家属面前答应得很爽快:一切费用全部由看守所出。等到刘桂英火化完毕后,马宝生凶相毕露,流氓无赖的嘴脸顿时暴露无遗,一切费用都不管了。后来家属上访到鸡西,都因证据不足,无法指证,实质上证据都在医院记载着。当时插管的那些人都是证据,毁尸灭迹的手法实在是“高明”!
刘桂英家人要求看守所负责全部火化费用,马宝生也一一答应,等刘桂英遗体火化后马宝生一反常态,一概不负责其费用,所有费用只好都由刘桂英家自己承担了。
* * * * *相关恶警:
马宝生,男,约45岁,身高1.80米左右,大长脸。此人心毒手狠,曾在密山任第一看守所所长。期间对在押人员及大法弟子疯狂迫害,手段极其残忍。他利用当所长的职权,把大量的好人送进劳教所及监狱。如果劳教所和监狱不收,马宝生就拿800-2000元不等的钱塞进劳教所和监狱的领导手里,让其收下这些人,而其他在押人员,每送走一人,看守所就能收入500-2000元钱,这本身就是在犯罪。
由于马宝生作恶太多,2002年遭车祸,坐骨神经被撞坏。他遭报后,不但不悔悟反而更加疯狂的迫害所有在押的人及大法弟子。刘桂英的死是他指使人干的。杨海玲是他亲手摔死的,这样罪大恶极的人还逍遥在法外!是谁给他们的权力?现在的马宝生在公安局审控科,坐在法律的躺椅上享受这种特权的待遇。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否则天理不容!
恶警刘小虎,曾多次毒打过大法弟子,现在密山市公安局刑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