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1月19日】浙江省乐清市大法弟子黄庆灯遭恶警非法抄家,恶警并在抄家过程中偷走八千元钱。以下是他本人自述。本人黄庆灯,68岁,虹桥镇东垟村人。
在2006年1月12日下午四点左右,我在家打扫卫生,突然来了五个人,也没出示任何证件,就要非法抄我的家,当时我不允许,他们就开始非法强行绑架我和妻子到楼下。
一会儿又来了几个恶警,也是不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就直奔三楼我住的房间,撬门踢开房门,就在房间胡烂乱翻起来,过了好长时间才下来,那时我要到房间看看有什么东西被拿走,他们中有四个人连拖带拉强制把我拖上车,还有五人强拉我妻子一起到派出所去,那时邻居们过来说“他俩没犯什么,好端端的,凭什么把他们抓走。”他们看邻居们这么说,就强迫我跟他们到虹桥派出所。
我到了派出所,问他们为什么抓人?他们说有人举报我家有人在炼功,谈话了好一会儿,让我回家。我从派出所回家,家中被他们翻得乱七八糟,他们拿走书五本,师父讲法带和炼功带。我于是打开橱子一看,八千元现金不翼而飞。由于当时发现已经晚上了,没去报案。第二天早上,我到派出所报案,办理人员叫我跟所长反映,我找了好长时间也没找到所长,只好跟驻村东垟的人员讲,他答应把这事向所长反映。下午我又到派出所找所长,后来找到了林副所长,我把昨天的经过和八千元现金被拿走之事告诉他,他拿起电话说“昨天是你们到黄庆灯家吗?他有八千元现金你们有没有拿?”问过之后,他对我说,“他们说没有拿你现金,你回家吧。”我说“要他把此事立案”,他说“这怎么立案啊”。我又向虹桥镇办的一个叫光丰的人反映这件事,叫他把这件事情反映给上级领导。他说“可以”。
可是过了几天没有人来调查,16日我到乐清市公安局纪委反映情况,把资料也给他们,等到18号还是没有人来调查,18日下午我又到虹桥派出所找所长,所长没找到,找到指导员办公室,指导员一听我炼,听也不听就赶我出去。
乐清市公安局电话: 0577-62531315 62533727
乐清市610办公室 0577-62521354 62567012(传真)
虹桥镇派出所所长
谷亦宏电话 0577-62311225 手机13868780888
指导员金献青 0577-62322616 手机13806865282
第一副所长办公室 0577-62322877
第二副所长办公室 0577-62327110
第三副所长办公室 0577-62318105
虹桥镇政法委办公室 0577-62363411 0577-6235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