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1月16日】李离,是春秋时期晋国执掌司法的大臣。他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发觉后就把自己拘禁起来判以死罪。晋文公说:“官职贵贱不一,刑罚也轻重有别。手下官吏有过失,不是你的罪责。”李离说:“臣担当的官职是长官,不曾把高位让给下属;我领取的官俸很多,也不曾把好处分给他们。如今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却要把罪责推诿于下级,这种道理我没有听过。”他拒绝接受文公的命令。
文公说:“你这样认定自己有罪,那么我不是也有罪吗?”李离说:“法官断案有法规,错判刑就要亲自受刑,错杀人就要以死偿命。您因为臣能听察细微隐情事理,决断疑难案件,才让我做法官。现在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应该判处死罪。”
李离最终没有接受晋文公的赦令,伏剑自刎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