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8月16日】我今年67岁,98年春节得法,家在河北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在没得法以前,因长期患胃病、心脏病,再加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身体瘦弱,全身无力。走路抬不起脚来,用脚擦地,行走打晃。自己意识到,已是山穷水尽没有出路了,听天由命,等死吧。98年春季,我开始了学炼法轮大法,一直没有放弃,坚定不移的修炼。师父给我净化身体,清除了许许多多的业力,达到了没有病的状态。一切不正的状态全部不存在了。当今我与过去大不相同了,早已不是过去的我了。是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现在满面红光,体重达149斤,过去是110多斤(还是年轻时的重量)。而现在年岁大了,又壮又胖,劳动量大,功效高。在地里干活时,过路的人们指着我说,“他这个人越来越年轻了。”
这些奇迹出现,是师父慈悲,救了我,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给了我强壮年轻的身体。这就是我的亲身经历。千真万确,没见过我的人看见这短篇只当是神话故事,见到我的人会证实分毫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