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6月4日】一、造谣者让虚构的“自焚者”选择了2001年1月23日下午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以求达到震惊世人的效果。全球华人都知道,那天正值大年三十(即除夕),人们都回家团圆了,任何人在广场中一举一动都能被看得一清二楚。而且每逢假节日,天安门广场警察戒备森严,宁可错抓决不漏掉一人,任何稍有“可疑”的人都要受到盘查,怎么可能让几个人坐在那里“等到两点半钟同时点火”,然后又把自己烧成重伤致死而无人管呢?假如那样,执勤的警察上哪儿去了?这不是严重失职吗?一个泱泱泱大国的中心地竟出如此丑闻,岂不丢尽国人脸?当班警察该当何等处分与惩罚?!二、造谣者在电视节目中对“自焚”过程的讲解说:警察在奋力扑救王进东身上的火,这时,另外两对母女也先后点燃了自己,“警察及时把火扑灭”。且不谈她们在警察、警车、灭火器、摄像机俱备的情况下有没有作案的机会与时间,单讲他们在那时候不可能烧至大面积三度重伤甚至烧死(刘春玲),既然警察“及时把大火扑灭”,怎么还会当场烧死呢?那具烧焦的尸体又在哪里呢?“高明”的编导和录影者们怎么能把“自焚”现场如此触目惊心的关键有力的证据轻易疏忽掉了呢?或者是他们自认为凭空说说就可以让所有的世人信以为真?
三、从“自焚”谣言录像片中王进东被抬上救护车的镜头看到他双腿不知用什么裹得粗粗的,衣服也没烧坏,让人觉得他是否事先包好了石棉布;但从他两腿间放着的那个完好无损的绿色健力宝瓶又使人怀疑他到底有没有点着火;那个烧到重伤无法救活的12岁刘思影竟能在被人抬走的时候喊出那清脆响亮的“妈妈──”,令人不禁产生“这是否刘思影的声音”或者“刘思影是否已被烧得那么伤”的疑问。
四、“自焚”谣言录像中还有一个莫名其妙的镜头:两个健力宝瓶被捆在一起,横跨两个瓶贴着一张用毛笔写的“喝汽油(女)”字样的白纸。愚蠢至极的编导者企图以这一画蛇添足的道具来为其谣言加大蛊惑人心的可信度,不料适得其反,令人啼笑皆非!据录像中所说:自焚者定好下午两点半在天安门广场点火自焚,可是到中午12点还没找到装汽油的容器。谁能相信匆匆忙忙准备升天的自焚者还有闲情为那即将与自己同时付之一炬的汽油瓶写上几个毛笔字装点一番?有又谁能相信自焚者会象卖广告似的把“喝汽油”写在纸上、贴在瓶子上,带去自焚现场不打自招?更荒诞的是喝汽油还有男女之别!
所谓的“自焚”事件,其实是中共江××流氓集团唆使造谣者编导的一出闹剧,目地是欺骗世人,以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从而达到其围剿与消灭法轮功的妄想。
谎言终归是谎言,永远难以自圆其说。造谣录像的剧情和解说词处处自相矛盾,破绽百出,大法弟子早已将其揭露殆尽。本文再揭其中几处,希望仍被恶党蒙在鼓里的世人赶紧猛醒,看清中共迫害的邪恶本质与卑劣行径,不要再心甘情愿地受人欺骗和愚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