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5月1日】四川省成都市郫县新明公社三大队大法学员姜洁玉,两次去北京和平请愿,屡次遭受迫害。在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被迫害得奄奄一息、神志不清,才放回家,于2003年下半年含冤而死。姜洁玉,女,50岁,成都市郫县新明公社三大队村民。得法前患有严重贫血等诸多疾病,1998年得法修炼后,身体很快康复。2000年2月24日去北京,说明大法真象,被绑架送到郫县洗脑班迫害,姜洁玉绝食抵制非法迫害,后正念闯出;2001年2月被非法抓捕到镇上,于17日被邪恶之徒勒索现金5000元后转到郫县洗脑班迫害,又被邪恶之徒勒索2000元后放回。
2001年11月,姜洁玉第二次进京证实大法,再一次被绑架,非法判劳教1年半,在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遭到各种酷刑折磨,包括注射毁坏中枢神经的毒药,被迫害得奄奄一息、神志不清,才放回家,于2003年下半年含冤而死。
迫害姜玉洁的责任单位:
中共成都郫县县委、县委政法委 邮编:610730
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邮编:6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