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4月24日】2001年吉林市欢喜岭(在市郊冯家屯)劳教所教育队大队长陈立青、副大队长陈海军、干警赵海龙等极其邪恶、疯狂迫害非法关押在这里的大法弟子,采用各种残酷手段折磨、毒打,同时利用刑事犯,以减期为条件,谁转化一个学员就给谁减期几天或一个月。为了得到减期的刑事犯无恶不做,伙同恶警干尽了坏事,造下了伤天害理的罪业,如使用种种惨无人道的手段折磨:“上坐”:盘上腿,排成行在地上或在床铺上,一个挤一个,前后顶必须紧,一会腿麻、痛,稍动一点抡拳就打,或用板条打,痛得直淌汗,也不准动一下,
“熬鹰”:连着黑天白天不让睡觉,夜里放攻击诬蔑大法的磁带或者是黑嘴子劳教所转化的邪悟的帮教录音,或者用高音喇叭放歌曲。炎热的夏天,用双层被子盖住,就让你热开锅,在被窝里一丝不挂,汗水直流,看管人员就在头顶床边压着,看你动或抬起被子透点风就骂,又给盖上,连捂带闷又热,不知啥滋味。
其中最邪恶的酷刑之一“电”:坚定的大法弟子都被迫害过,一个一个的过关,带进屋后,把你按座在铁椅子上,双手背过去,用手铐把背过来的双手铐在铁椅子背上,五六个恶警各手持电棍,一圈围住你,把你上身衣服扒起来往上卷,露出肚子,前胸后背,前面两恶警一人一只脚分别踩住两肩,用电棍击你脸、脖子、嘴,有的脖子被烧焦,皮肤电击后的烤糊味都能闻到,后面还有恶警用电棍击你的头,后腰背,有的当时被电休克,就用冷水往头浇,然后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