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4月23日】大法学员杨小明被打三次,一日早晨在劳教所食堂,杨小明将碗给劳教所干警说:“你们说我不劳动,我就不吃饭了,我被打了三次,我身上现在还有伤。”干警马上伙同其他劳教学员将杨小明拉回宿舍,从那天起,再不准任何人去看。之后杨小明情况如何,无人知晓。大法学员马玲被恶警派两个吸毒犯人二十四小时监视,形影不离,恶警提前交代犯人要使出其身上所有恶习来收拾马玲。马玲针对此事找到某科长刘浩,刘当面否认。农历新年期间,一次刘浩见指派的吸毒犯人未在马玲身边,就将其痛斥一顿。事后马玲找到刘浩,刘当着马玲和吸毒犯人的面一口否认。两个吸毒犯人是代恩娇和张丽。
昆明市司法局局长杨丽萍来戒毒所胡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把法轮功定为×教了。”
马玲被非法关押在三大队,本月会见日,副队长刘先敏(警号5345024)一直在旁听,并多次阻断干扰马玲揭露劳教所的恶行。刘提前告诉家属不得谈论任何关于法轮功的内容,如果涉及,就将取消以后马玲与家属的会见。
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以及伙食差,马玲腿部、脸等已经浮肿,马玲家属已打电话给劳教所要求带马玲去医治,并通知家属。
昆明地区区号0871
昆明市戒毒劳教所副所长王某6785837 13308808713
昆明市戒毒劳教所总机3815445 (分机号码有678,679,631,630,具体部门不清)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访处3166800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4622000,4093455 渎职侵权法纪处4093999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举报处409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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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投诉3626066,3611197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5740151
昆明市监察局举报中心3134712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昆明市戒毒劳教所检察室3822514 检察室主任:李红星
副检察长:闫晓东 司法干警:谢德志 检察员:李志
云南日报 舆论监督中心416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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