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4月20日】我于2002年中秋从打工地广东普宁到北京证实法。第二天上午11点多,我和同修在天安门金水桥打出“法轮大法好”横幅,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善忍好!”被北京便衣警察抓捕。他们先将我们关到天安门派出所,下午又将我们转到石景山看守所。关押一个多月后,叫天门市610将我们关押到市第一看守所。我们被关在石景山看守所期间,由于不报地址姓名,他们天天把我们单独叫出审问。两名610人员将同修绑在一间房子的“老虎凳”上三天三夜,不让睡觉,用犹大来向她灌输歪理邪说,打她耳光,将她折磨得不成人像。后来他们找来天门市610人员,将我们又投进了市第一看守所。
天门市610将我们一关就关到年末,不闻不问。我们先是要求炼功,不配合号子内的一切迫害行为,并坚持每个正点发正念。女管教黎群娥用警鞭打号子内的功友,将两位年轻女功友的手指头打破流血,她们便用血指在墙上写“法轮大法好!”“迫害大法罪不容赦!”黎群娥硬要其他犯人用抹布擦掉。还有一次,一熊姓男恶警将张姓功友暴打一顿。
狱内的功友强烈要求无罪释放。于是,一年轻女功友开始绝食抗议。恶警将她强行拉出去灌食:将她按倒在一块大门板上,手脚均分开,用铐子铐上,然后将食物猛的往她嘴里倒。她不配合,恶人撬开口,对她灌食。她一直绝食半个月,人成了皮包骨,610还不放人。她内脏被打伤了,下身流血,女管教将她帐本上仅有的几十元钱用得精光,叫医生作证明说她身体正常。接着秘密下劳教书,将她判两年劳教。
2003年元旦节,管教黎群娥听到我们在放风场喊“法轮大法好!”“严惩人权恶棍江××!”她便不给我们吃早餐,叫来几乎全所恶警,将我们三位女同修用警鞭抽,脚踢,用鞋子猛打我,将我打得口吐献血,牙齿被打松,叫着:打死你就象打死一条狗。然后将我手上背铐,戴上80斤重镣子三天三夜。将张姓女同修的手背铐得她难受极了。还有一年轻女同修也被他们那一伙叫出上上脚镣手铐不能动弹。没过几天,便把我们判劳教一年半。尽管我身体十分虚弱,内脏被打伤,他们也狠心将我这位50多岁的农妇送进了沙洋劳教所折磨。另两位女同修也被秘判一年。
这就是在1999年7月20日后,江××一伙推行的对大法修炼者实施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迫害罪证。类似迫害大法弟子案例和更残暴案例更多,这里揭露的只是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