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4月19日】我因为印发真象资料被抓,并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市南开区看守所长达八个月。在这期间,我目睹了这个看守所内的残暴和黑暗。看守所的恶警大搞刑讯逼供,强制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转化”,对坚定修炼大法的学员,不断从肉体上进行折磨,如将学员固定一个姿势捆绑在椅子上,几天几夜不让睡觉,直到腿脚都肿起来,还被迫在没有暖气的楼道里干活、睡觉,致使有的学员脚都冻得发黑,疼痛难忍。还有的恶警在冬天往学员身上浇凉水,然后再打开空调吹冷风。
南开区看守所除了采取各种暴力手段强制洗脑之外,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进行超负荷的劳动:每天早上六点起床,一直干到下午五、六点钟,有时要干到夜里三点钟;早上六点起床后接着干,有时甚至早上四点钟就被叫醒去干活。
监室条件极为恶劣,睡的是高低不平的木板床。一个单人床要睡四个人。每个人都必须伸直腿侧身躺着,抱着别人的脚睡觉。四个人盖一床被子,两头够不着。一个二十平方米的牢房住33个人。可想而知拥挤到什么程度。
监狱的生活条件很差,吃的是玉米面掺面粉做的酸馒头。看守所故意做酸馒头。有钱的犯人不吃酸馒头,而花高价买他们的米饭吃。早、晚餐没有任何菜,中午有黑萝卜菜汤或白菜帮子汤。恶警们还想方设法在犯人身上搜刮暴利,作为自己的奖金福利。例如,它们从看守所外边花两元钱买来大饼,卖给犯人时要十块钱;在看守所外边花九毛钱买来一袋咸菜,卖给犯人四块钱;大饼果子在看守所外边买时花一元钱,卖给犯人五元。看守所内的饭菜水果价格极高:一份炒菜20-30元;水果20元一斤;冬天西瓜70元一个。
看守所内干警的腐败也是非常常见的。有的恶警恬不知耻地向犯人要烟抽等。有一个犯人犯了容留青年妇女卖淫罪,此罪应判五年,而她只判了一年半。原因是,她曾送给法官和恶警四万元的贿赂;还有的警察曾在她的店里嫖娼不付钱。因此,她在监狱能够享受种种“特殊待遇”:恶警给她通风报信;她可以与家属私自见面。此类例子数不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