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4月19日】(明慧记者刘东、周海伦编译)4月13日,美国首都华盛顿的法轮功学员在最高法院前集会,要求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绳之以法。法轮功学员认为,诉江案是基于美国的立国之本,有助于帮助制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图:全球审江大联盟代表罗伯-坎特全球审江大联盟代表罗伯-坎特在集会上发言说,近6年前,中共独裁者江××利用国家机器对千百万按照真、善、忍宇宙原理修身养性的法轮功学员发起了一场大规模的残酷迫害。为了摧毁这些学员的信仰,江××使用了人类历史上最邪恶残暴的肉体与精神酷刑,对法轮功学员進行不择手段的摧残,其中包括电棍电击、铁烙、剥夺睡眠、暴力灌食、洗脑和注射破坏神经药物等等。
坎特用数字列举迫害事实:七千万到一亿人被剥夺信仰自由、到2005年4月13日为止,经证实已有1735名法轮功学员被酷刑及其它虐待折磨致死。还有更多的案例未经证实、二十多万人未经法律程序被关押、十多万人被劳教、数千人被关入精神病院、全球范围内搜集情报建立黑名单、媒体和互联网信息封锁。
对于人们经常问的迫害为什么会发生,坎特说,事实上,自从江××在1989天安门大屠杀后窃得领导权后,对其位子从未有安全感,时刻惧怕失去对民众的精神控制。江妒嫉法轮功的深得人心。修炼法轮功的人数超过中共党员人数,甚至许多党员和政府高官都修炼法轮功。
坎特说,共产独裁不允许任何精神信仰的壮大或独立思考。法轮功帮助人们提高道德境界,开启智慧。江将此视为对其腐败政权的威胁。
坎特指出,江××伙同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酷刑及其它罪行,而江从未是中国的合法领导人或中国人民的合法代表。基于这些事实,几名中国与美国公民于2002年10月在美国就江××在迫害中所扮演的角色将此前中国国家主席诉诸法庭。江犯下了酷刑、反人类罪行和群体灭绝罪,犯下了侵犯人权的罪行,不享有美国法律中的元首豁免权。
在谈到把江××绳之以法对美国的重要性时,坎特说,诉江案是基于美国的立国之本。美国独立宣言告诉我们,所有人为上帝所造之始,就被赋予了不可剥夺的权利。美国宪法告诉我们,这些权利包括不受酷刑,自由信奉个人深信神圣的宗教与精神信仰。而中国法轮功学员的这些权利天天被剥夺,在美国,那些无法安全回中国探亲的学员的这些权利同样受到了侵犯。
坎特進一步指出,诉江案有利于中美关系因为此案是为了维护人类的尊严。在人的一生中,有一些决定和选择是自己确定的。它们决定了未来的历史如何对我们做评价。诉江案为美国遵循其立国之本及国际法提供了机会,也为美国提供了清算一个侵犯了这么多民众最基本人权的人的机会。
他说,对法轮功的迫害已超越了中国国界。迫于中共的政治与经济压力,一些大跨国公司、主要媒体和西方政府出于经济利益,借口“不了解情况”,选择了对这场史无前例的人权暴行保持低调甚至沉默。
坎特表示,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在觉醒。自去年11月“九评共产党”发表后,很多人清醒的认识到了中共的邪恶本质。在之后短短的四个月中,已有80多万人退出了恶党。最后一个大型共产邪恶政权正在解体。
坎特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对他们人权和信仰的迫害。对世界各地人民则是一场对他们良知的迫害。因此,法轮功学员的慈悲忍受和牺牲决不是为了他们自己,而是为了人类的良知,为了防止全人类的堕落。
坎特认为,这是美国法院和美利坚合众国表现良心准则的决定性时刻之一,是一个美国选择正义还是图一时之便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