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4月10日】2000年末,我们地区的同修纷纷進京到天安门去证实法,当时一些同修认为正法马上就要结束了,再不去就来不及了。我也认为去天安门打横幅证实法是对的,可是对同修中的这种说法却总是觉得不太对劲。我静静的想了几天,首先我不觉得正法马上就要结束了,再者我想基督教被迫害360年才被定为正教,如果法轮大法也被迫害360年,那我们还能不能去?我问自己,我觉得我能去,我也应该去。这样一想,我对“真、善、忍”的法理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修真,我就不能看着诬蔑大法,颠倒黑白的事发生坐视不管;修善,我就有责任让所有的人知道事实真象;修忍,我就能为我修真、修善所做出的行为承受一切,决不向邪恶妥协(现在看也有一些不符合法的地方,但当时是这样想的)。就这样,我与另两位同修去了北京,一路上非常顺利,到北京后我们住在一间大法弟子租的房子里,有二十几名同修。当晚半夜12点左右,警察便破门闯了進来,同修们坚决不配合,直到下半夜3点多钟不法警察才强行把我们推進警车,拉到很远的空旷的郊外扔下,警车就开走了。
第三天我与同去的两位同修去天安门打横幅,喊出了我们的心声:“法轮大法好、法正乾坤、还我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
当喊到第三遍时,便衣们一拥而上拳打脚踢,把我们强行推上警车。上车后看见一名便衣在打一位老年同修,我上前制止,他一拳把我的嘴打出血了(当时我并不知道,后来也一直没有肿痛),一脚把我从车前踢到车最后面,整个过程我没有一丝的疼痛感。
警车把我们劫持到站前派出所,又换了一辆大客车,把我们拉到通州看守所。在路上与我同去的一名同修因在天安门被便衣踢得突然腹部疼痛难忍,当时看守所的一位负责人看到这种情况以为她是怀孕要流产,便用一辆吉普车把我们三人送到一个公共车站站点,让我们走了。就这样我们安全返回。
后来2003年3月师父在《北美巡回讲法》中讲到“不要怕时间长,我告诉大家,基督徒被迫害三百年以后才起来的。带有重大使命的大法弟子还不如一个普通修炼者吗?关键是我们怎么样去认识问题。我问问大家,救度众生再有十年,你们还干不干?(学员齐声回答:“干”)(鼓掌)这才是大法弟子啊。(鼓掌)当然不会再有十年了,也不允许有那么长时间,它们寿命也没那么多时间。”
看到这段法,我明白了,当时我的修炼状态并不是很好,家庭、单位环境都很紧张,很多东西需要去突破,但是就是因为我的这一念符合了法,师父就一路呵护着我,使我没受到任何伤害,我深深的感到了师父的慈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