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3月6日】在大法中修炼不断要去掉人对名利情的执著,随着不断的修炼,层次也在不断的提高,对名利情的执著也越来越淡,初期的认识和现在的认识已经有了很大的差异。关于结婚的问题前不久还和同修切磋过,修炼的状态不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不同。我个人认为,如果一个修炼人在修炼过程中已经把这个“情”修得很淡了,他(她)就很难对另外一个人产生那种男女之情;没有了这种男女之情,也就没有了从这种情中派生出的那种欲望,也就谈不上去结婚了。
大法修炼者结不结婚都是个人的事,但是师父清楚的讲过这方面的法,每一个人要求自己、要求自己严格到什么程度、是从表面上强为还是发自内心的境界的体现,都是修炼人修炼状态的体现。
师父在《转法轮》中说:“欲和色这些东西都是属于人的执著心,这些东西都应该去。”当一个修炼人完全放下对情的执著的时候,即使到了婚嫁的年龄,他(她)可能也不会动这个心了,我觉得这个时候就应该根据自己的修炼状态,按照师父安排的修炼的路去走,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有的人可能很自然的就有了对象,也有结婚的想法,我觉得也应该顺其自然的去做,也许你也有在婚姻中应修去的东西。万事不可强为,明明心里很想结婚,就硬是不结,我觉得也不是修炼的状态。每个人修炼的路不同,所在的境界也不同,不可能千篇一律。
我们每个人都在大法中修炼,就严格的按照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好,精进不停,你该做什么了的时候自然就知道了做什么、怎么做,尤其是不要用人心去想啊想,要多学法,在法中悟,实在想不明白的事,就静心学法,法能开启你的智慧,点化你。心在法中的时候,一思一念都来自法中。
以上是我对结婚的一点看法,悟的不对的地方,请同修们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