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3月30日】尊敬的李老师:
我原是一个看守所的管教,在一些昧着良心的警察眼里,可能说我傻,但是我知道一点:做人要有最起码的良知和道义。
由于我把被绑架到我们看守所的学员的情况进行了曝光,那些昧着良心的警察非常害怕。后来,当地邪恶之人对这件事情进行调查,对我进行了所谓的“处理”。我由于没有承受住压力,写了一个所谓的“检查”,其中有对大法不敬的地方。现在我严正声明所有对大法不敬的内容全部作废。
虽然我现在被调离了看守所,但是我无怨无悔,因为作为一个真正的“人”,就应该这样做。最后我想向李老师问好,并且致以最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