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2月3日】我叫倪丽华,家住咸安区西河边上。我是1999年11月25日有幸得大法的。在没得法之前是百病缠身,我真是吃不能吃,睡不能睡,说不能说,体重只有六、七十斤。得法后我的病不翼而飞,能吃能睡,身体也胖了,心胸宽广,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专做好事,不做坏事,这就不用多说了。1999年7月20日一夜间,江氏流氓集团利用手中的权力对大法進行铺天盖地的造谣诽谤迫害,对大法弟子开始全面的镇压,抓人、打人、劳教、判刑、毁书……古人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我于1999年12月17日也到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可在半路被挡了回来,关在咸安猫儿山看守所45天,后家人用了3000元押金,几百元伙食费才放人。我在2000年12月2日遭恶人举报,又被抓進猫儿山看守所,关了25天,家人用了2000元,外加伙食费,才把我接回。
在2001年正月16日恶警把我抓進洗脑班(交伙食40元没任何收条),强迫看诽谤法轮功的谎言材料,强迫我写保证不炼法轮功,还说没事就打牌,由于那时人心太重,做了不该做的事,回家后大病一场。我知道自己做了大坏事,我决定写声明,申明自己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话全部作废,继续修炼法轮大法。他们又到处抓我,后来用欺骗手段对家人说:不抓她了,叫她回家。我回家没两天时间,一天晚上发现铁门锁不见了,以为是不懂事的小孩拿去了。当时片警来了,就要抄家带人,当时家人跟他们吵起来,我乘机从三楼窗口跳下去走脱。后来听说在凌晨一点左右以邹卫国、盛代保为首的,将近十几人把我家围住,然后翻墙進去,虽然我人不在家,也把我家翻得乱七八糟。
2002年3月25日我被恶人举报,又被绑架到看守所,关了50天,绝食一个多月,抗议对我的迫害,后来身体不行了才同意放人,又被敲诈了3000元现金1500元伙食费(没有任何手续)。
在2003年10月大抓捕中,恶警在第一次晚上九点左右抄家,没有抄到任何东西就走了。第二次晚上十一点没有任何理由,完全是骗,说有人举报我,我家人就说把人质找来对质,在家人跟他们讲话时,我从后门走了。第三次晚上一点左右恶警让单位领导王国华、吕爱枝叫门,片警就在外面等,后来听人说还有局长陈元海,还有政法委的人。没有开门他们就走了。第四次在五·—,六点钟,利用家人、单位,当时去丈夫单位的有市局、区公安局、有政法委、派出所、教育局,要学校领导余德志、吴卫辽、周绪鹏来做工作,说只看看老倪在不在家,在家就走,也不抓她,在高压下家人回家开门看在不在家。
结果他们進来就是绑架,不由分说!我连衣服没穿、鞋没穿。四个大汉把我抬上警车,在看守所里我绝食抗议,我没有做任何坏事,按宪法行事,信仰自由,行善积德做好人,错在哪里。后来将我劳教两年三个月,由于身体表现出严重病相,医生都诊不到脉了。劳教所不收才放我回家,回来后一个月上楼都很吃力,身体刚刚好转,2004年4月12日听说又要抓我進“转化班”,我是按“真、善、忍”修炼做好人,没有错。善良的人啊,请明辨是非,知道好,做个真正的好人,未来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