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2月11日】我1995年夏有幸得法,得法后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思想、道德都得到了升华。改变了许多不好的习惯。身体的净化,身心的愉悦,都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觉得这功法太好了。我向家人推荐,后来我的父母、嫂子、弟妹都先后得了法,都有同感。师父要求炼功人按照“真善忍”做。做事先考虑别人,不做坏事做好事。如果人人都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做,那社会该多好啊!
可是江氏集团在99年7.20对法轮功进行了残酷的镇压。在四年多的时间里,他们折磨致死至少一千多人,使无数法轮功修炼者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判刑、劳教、抄家、罚款,有家不能回,无故被抓,被打,有冤不能申辩,不能上访,可以说凡是修大法的无一幸免,我也是大法一分子,也不例外。
2000年10月1日,本地有大法弟子到北京证实大法,我当时没有去。涿鹿镇的书记,城镇派出所所长等人把我非法从家中劫持到我工作单位。后来又转到县公安局,其中恶徒董飞、周孝,还有姓马的对我进行审讯,逼着我承认进京的人是我组织的(其实不是)。我不承认,他们又把我转送到我单位看管起来。白天上班,下班后不许回家。长达一个月之久。后因我妻子有病,我向单位请假,才回了家。
在2001年春天,公安局董飞又一次把我从家中劫持到公安局,强迫我承认给别人送材料。在审讯时姓马的恶徒打了我两个耳光,于当天下午将我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关了三天,又罚款2000元,家里人给写了保证才算罢休。
在2001年9月我到本县矾山镇看望炼功人(因矾山关的县里的炼功人),被矾山镇恶徒非法拘留不让回家,镇里一姓田的和我谈了话。县610主任对我进行非法审讯,我没有配合他,他非常气愤,到晚上组织一批人对我进行审讯。问谁叫我去的?有什么目的?后半夜准备折磨我。我闭目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过了12点,他们没有办法先后都走了。到第三天下午5点多县公安局把我押到了拘留所,关了16天我才回了家。我到单位找领导要求上班。单位领导要我把610罚单位的3500元先交了再考虑上班,我被迫把钱交了,单位又让我写保证,我始终不写,后家人按了手印我才上班。
2003年非典期间,一天下午3点多,恶徒董飞又带人到我和父亲家进行非法搜查,抄走了家中所有的大法书和资料。将我和父亲押到公安局,将我和父亲分开审讯。我们没有屈从邪恶,审讯没有结果。他们又开车到大队,恐吓、威逼大队领导交款,每人3000元。后来家人交了罚款共6000元,半夜一点多,我和父亲才被放回家。
2003年10月30日,县610李志民带人到单位又让我写四书,谈认识,我没有屈从他们,下午5点多他们就走了。到11月20日他们再次找我,强迫写“四书”,谈认识,如不从,就派人到家里抄家,刨房,开除公职,然后送市洗脑班。
在四年多的迫害中,我和父亲被非法罚款近二万元,生活几乎走投无路,给家人带来精神上的损失更是难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