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2月11日】徐玉楷,五十七岁,四川泸州古蔺县太平镇大法弟子,因在家里修炼大法被六次关押,2000年被古蔺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2001年7月被送到德阳监狱。与他一同被非法判刑的还有左胜文(三年半)和熊秀友(三年)等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在德阳监狱被强制劳动和受尽种种体罚折磨,二大队恶警邱慎曾指使犯人张述林暴力殴打徐玉楷。2004年12月27日,本是徐玉楷刑满出狱的日子,可是,德阳监狱却以无人来接为由,将徐玉楷拘押在监狱的招待所内,直到12月30日,四大队管教蒲东才把徐玉楷送回古蔺。
古蔺县地处川黔交界,以出产郎酒闻名于世,虽地理僻远,但那里大法弟子众多,有的一个乡镇就有数千人修炼大法。江氏集团镇压大法以来,古蔺的大法弟子许多被抄家、罚款、关押,徐玉楷家里的耕牛和黄谷也被公安强行掠走。德阳监狱警察张俊曾对徐玉楷说,抄走耕牛和黄谷是违法的,只要徐玉楷写不炼功的“三书”,就保证帮徐玉楷把被非法抄走的财物要回来。当然,这种“关心”被徐玉楷断然拒绝。
执法机关处处执法犯法,却说是人权最好时期。大法弟子只为坚持修炼就被非法判刑,人权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