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0月22日】澳大利亚墨尔本法轮功学员于当地时间2005年10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点,在中国驻墨尔本领事馆外,向领馆内的中国官员以及来访的中外人士,分别以中、英文宣读了10月9日法轮大法学会发布的公告。在中领馆前宣读“法轮大法学会公告”公告中说:“从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员及中共头目如再有参与或继续迫害法轮功者,从事新的犯罪行为,一旦其离开中国大陆,将受到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原告的刑事起诉和民事控告,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寻求经济赔偿。”
公告同时也给那些想悔过的中共官员指出了一条出路:“逆天意而行的中共统治摇摇欲坠,迫害难以为继。对邪恶的最终审判越来越近。然而,大法的传出就是为了救度世人,包括社会各阶层的人士。即使曾经做过错事的人,也还有机会弃恶从善。以前犯过罪的,如想改过,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将和悔过书转交到或各地学会存档。决心改过的,可暂不追查,以观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