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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智晟致信胡温 呼吁停止迫害自由信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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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5年10月20日】10月18日北京律师高智晟,以“公民”、“同胞”的名义,发表了一封致胡锦涛、温家宝的公开信,呼吁“停止迫害自由信仰者”。

    高律师在公开信中说:在能坐下来向两位同胞问好之前,为了关注另一群我们共同的同胞——法轮功自由信仰者最近一个时期以来的再次遭致系统的、大规模的、有组织的非法迫害的真相,我去了北京以外的一些地方,度过了几天“做贼般的日子”,是为外界传闻我“失踪”的原因。

    高律师说,“新一轮持续的、系统的、大规模的、有组织的针对信仰法轮功同胞的野蛮迫害的暴行是正在发生着的事实,这不仅是最近各地来信中反映了的真实,也是我们这次外出时所真切地看到了的事实。作为公民、作为律师,我愿对我看到并公诸于众的真实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基于对两位长者基本人性的善意信任,我决定将我看到的真实以公开信的形式通报于两位,再次寄希望于两位,尽快以迅速的措施制止各地地方当局对信仰法轮功的同胞持续非法的野蛮迫害。这已不再仅仅是那些被非法迫害公民摆脱灾难的需要,这里还涉及中国的宪法价值、法治价值、道德及道义方面的人类的普世文明共识价值,这些价值不能在今天的中国、在你们的眼里成了没有价值的东西啊!”

    高智晟律师的公开信列举了以下迫害案例:

    ◆山东文登市的徐承本的证词:“我的爱人贺秀玲的尸体已被冷冻了快两年了啦,至今不能得到处理。他们有能力长期的折磨她最终把她致死,却在把她致死后快两年里没有能力处理这件事。她在快被折磨死时才允许我看了一眼,当时我看到人已经神志不清了,但还是被锁铐在床上,而且下身没有一点衣服。看到我的亲人这种惨状,当时我的心都要碎啦!他们真没有人性,只几分钟就把我推了出去。她才四十多岁啊!这是人死的那天晚上公安通知我看到的情况。”

    “我爱人生前5次被抓,还曾在辽宁锦州被关押3个月,因为在北京上访被抓,关在芝罘区专为抓捕法轮功学员而在京长期包租的一家宾馆的厕所内,只有不到三平方米的地方,关了16个人,当时很多人都闷的受不了。因为我们的强烈要求,我爱人死后他们做了尸检,报告至今不给我,在我们多次追要的情况下,只是口头告诉我是‘因练法轮功而死’。”

    ◆文登市宋村镇石灰窑村的修炼者杜克松在今年5月被抓,被判劳教后,因他在看守所一直绝食,关了50多天后因生命危势被放,9月27日又被公安抓捕,至今下落不明。

    ◆文登市的修炼者于正红,40多岁,是宋村镇寺前村人,9月27日在家被抓,被抓后绝食15天,送到医院后被通知“快不行了”,“后来由公安伪装(不敢说自己是警察)把她送回家。”

    ◆法轮功修炼者林基孝,是文登市宋村镇大床村人,女,40多岁,9月28日被抓,关在看守所,一直在绝食,家属去要人,他们说已送到王村劳教所了,但有从里面放出来的人说人还在那里,已经奄奄一息了。家人去王村洗脑基地了解,被告知说人不在那里,家人又去问‘610’人员,他们又说是把人送到青岛去了。这个人是死是活、目前到底在哪里?情况至今不明。

    ◆烟台福山区的肖勇,一向循规蹈矩、口碑甚佳,仅因修炼过几天法轮功,今年7月被判了三年半有期徒刑。

    ◆退休教师刘莉(应其要求隐去真名):“我是2001年6月第一次被抓的,折磨了一年后我的身体很糟,把我放了。”“2003年我出来后发现,从2000年起,我所有的工资竟被‘610’领走,我找‘610’和我的校长的次数谁也难以记清,至今不解决。我的丈夫也因修炼过法轮功,关押期间被折磨的失去了记忆,家中原来由他负责保管的一点存款凭证也在抄家后下落不明,他又记不起来。2003年春节,我把仅有的一百元钱给了被关押的丈夫,我们母女俩过年都没有一分钱。”

    “2001年6月,福山区公安局4、5个警察去我家抄家,抄出两本法轮功书籍,就强行把我抬到派出所,还对我进行殴打,我说警察怎么能打人?他们一边打还一边喊:‘就打你了怎么样’?他们审了一天一夜,其中一个姓张的警察说:‘你再不说就要倒血霉了’。他从另一个人的笔录上抄了一份‘笔录’,然后让我签名,我拒绝,后来他自己签上我的名。连旁边姓陈的警察都看不下去了,说:‘她不签你签什么’?他咬着牙说:‘我就要让她倒血霉’。后来他们就凭这份当着我的面伪造的假材料关了我15天,后又直接送到了福山洗脑基地。在转化班他们不让我睡觉,强迫我转化,直到2002年1月,我仍未转化,他们就直接用那份假笔录判我劳教1年,由‘610’的主任王岳峰送我去的劳教所,当时劳教所给我体检,身体已被折磨的不象样子,劳教所拒绝接收,但他硬要求劳教所收留我,他们耳语一阵后,医生就用一尺长、一寸粗的针给我打针,我反抗,四、五个人将我按倒在床上强行给我打针,最后他们看到我身体还是不行,由王岳峰给我送回家中。

    “2002年11月20日,我继续去福山镇党委找他们的车镇长问非法扣我工资的事,我来到车镇长办公室,自我介绍后,他起身出去,我等了很长时间,他回来说:‘我让赵秘书跟你谈谈,你去他的办公室吧’。于是我又来到赵的办公室,刚进去,门外冲进4、 5个警察,不由分说地把我拖上车,强行把我带到了福山洗脑基地。这次是2003年11月17日将我释放的,在此期间他们对我进行了毫无人性的折磨,曾经连续戴手铐长达43天,还将我反铐着吊到铁门上进行殴打,在关押近一年后,由于转化没有效果,只好将我释放。2004年11月28日,我再次被抓,由当地的派出所将我送到栖霞看守所,关了7天后,又转到栖霞洗脑基地,于2005年3月18日被释放。在此期间,他们继续用不让睡觉的方法对我进行迫害,曾经让我连续26天不睡觉,眼睛稍一闭上就被打醒,我曾多次昏倒,他们还采取连续站立的方法,不让我休息,并殴打我,每次连他们都累得直喘气。”

    “2005年8月15日晚上,我在牟平区高陵镇下雨村的朋友家,村里治安和高陵派出所共三人突然闯进来,我跟朋友跑出来,他们却大喊‘抓小偷’,村民上当了,我们被抓住。他们开始打我们,治安主任手提一把椅子猛然砸在我身上,椅子当场被打散,我已躺在地上不能动弹。他们还用脚踢,其中一脚踢到我的肝部,我当即昏了过去。他们把我抬到车上,拉到高陵医院抢救,我醒来时发现把我铐在病床上,之前抓我的一个治安员在抓我时被我摔了一跤,他怀恨在心,看我醒来后就用鞋底打我。在场的公安说:‘在医院打他们动静不要太大’。

    “当天晚上被抄的有两家,共抓了6个人,其中一位孙学进老人已经70多岁了。后来他们把我送到看守所,逼我签字报名参加洗脑班,我不签,狱警拧住我的手铐,问我:‘你签不签’?我说不签,他一直拧到手铐已经陷入我的肉中。我还是不签,他只好转身走掉。后来他们找了个犯人把我拖进牢房开始打我。”

    “国保大队提审我一次,因我不配合他们,他们把我送到烟台的幸福洗脑班,开始不让我睡觉、坐小板凳,进行强制转化,让我写三书(保证书、揭批书和悔过书),还用车轮战,让我看诬蔑大法的录像,第4天,他们看没有效果,牟平国保大队和烟台公安处‘610’头子于刚商量把我送到招远洗脑基地,我听到他们议论说象我这种情况只有在招远基地才有办法。这时我已经是7、8天没有吃饭和睡觉了。到招远后,他们抬着我,走一步就踢我一脚,嘴里还重复着‘看你转不转化’。放下我时,我已没有力气站立,只好躺在地上。他们继续折磨我,基地的主任开始用脚踩我的下身,他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还用脚抬起我的头,然后把脚拿开,反复着让我的头摔在地上,还用脚踢,折磨够了才把我抬进监室。我感觉他们已经没有了人性。”

    “在招远基地都是一个学员一间小房屋,是专为洗脑特建的,尽管我站都站不起啦,他们还是用铁链把我捆到铁椅上,戴上手铐、脚镣,我继续不转化。第十天他们开始给我灌食,我开始不断地吐血沫,当时连他们自己看着都受不了,也跟我一起吐起来。他们按住我的头给我灌食,那里的主任问我转不转化。我说不转化,他说在招远,你不转化就别想出去,我们这里办法有的是。他们把我背铐在暖气管上,只有脚尖能粘到地面,屋子里没有灯,24小时都很黑,我隐约感到,不时有人进来把手伸到我的鼻子下,摸摸看我是不是还活着。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的手腕都勒出了大口子。当时还用电线勒住我的嘴,让我不能说话,现在我连说话都流口水。被他们不停的折磨,我实在痛苦的无法形容,我动了自杀的念头,想咬舌,但他们又加了几根电线,使我嘴里也无法动弹,直到我昏迷不醒。我醒来后看见自己的腿已经变了颜色,开始变得黑青,左腿越来越粗,已有右腿两倍粗,右腿却越来越细。但他们还是不放松对我的折磨,我想上厕所,他们搀我起来,我发现自己已经不能走了,就摔倒在地上。他们接着把我抬到床上,还是绑住我的右腿,继续戴着手铐。当时那里的医生看情况十份不好,就让他们把我送到医院,医院的医生说我有生命危险,必须锯掉腿,后来他们又把我送到毓皇顶医院,那里的医疗条件最好,我住了几天,他们让我的家人出钱给我治疗,我们没有钱,后来家人把我接了出来。回到家后,由于我已生活不能自理,还得由我80多岁的老母亲自伺候我。”

    高智晟律师在公开信中指出:“王德江在濒死时被地方当局交给了他的家人,他和他的亲人恶梦般的经历今天仍不知在全国各地被多少无辜的同胞正在经历着!”

    ◆“我叫亓鑫,今年19岁,山东省莱芜市人,是亓英俊、陈翠莲的女儿,我还有个弟弟叫亓垚,10岁。我父母从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2000年,我爸在公园炼功,被莱芜市警察绑架,后被送到淄博王村劳教所,判刑3年。我妈因警察的追捕被迫流离失所,后被抓关到莱芜市小曹村大队,那年我13岁,我弟弟才3岁多,我只好独自在家照顾弟弟,直到我妈回来。我爸回来后告诉我:在淄博劳教所,警察为了让他放弃修炼,同时用8根电棍电他,他的身体在地上不停地跳动,皮肤冒出被烧焦的味道。被电击后的几个星期,已经电糊了的皮肤开始一层层的脱落。后来我父母回家后,我们一家人又在一起生活了。我父母又重新经营起卖军用品的小店,我们总以为灾难从此过去了。直到今年的9月30日晚上1点多钟,莱芜市警察带领20多名武警闯进汶阳村大法弟子尚阿姨家中,绑架了我的父母和尚阿姨夫妇,而尚阿姨的丈夫并不修炼。8月份起,我爸爸得知被警察通缉,便把我交给一个阿姨,父母带着弟弟开始流离失所,我们一家人再次被迫分开。”

    “父母被绑架后,弟弟至今没有音信,我非常担心我的还不懂事的弟弟,我每天都在为弟弟祈祷。10月1日下午3点,莱城区公安分局柳青和张宝德、官司派出所的邵士勇等二十余人,在我家无人的情况下闯入,车号为鲁S1030的警车停在我家楼下,他们用钥匙打开我家楼下储藏室,并毁坏我家的门锁,进去查抄,直到晚上7点才离开。现在我们一家四口人在四个地方,10岁的弟弟在哪里都不清楚。”

    ◆河南扶沟县58岁的贾俊喜,2005年8月18日被当地警察劫持,经10余天的折磨致死后,家人要求行尸体鉴定,却被当地警察强行火化(警察说:“告到北京也没有用”)。

    ◆2005年6月8日,广东惠州的朱家文(假名)在工地干活过程中被抓,54天后家人才获悉他被劳动教养三年的事。

    ◆2005年9月12日深夜,广州市东山区的石磊(假名)家中突然闯进几名警察,不由分说,架着石磊就跑,“当时我先生脚上连鞋子都没来得及穿,下了楼上了车他们就打他,听到打我先生的声音,我的心如刀绞。”

    ◆2005年9月6日,石家庄的法轮功学员段生、何丽被抓至今下落不明。

    ◆2005年7月19日,四川泸州袁玉菊、梁劲晖母子与其他共10名法轮功修炼者被非法抓捕至今关押。

    ……。

    高智晟律师在公开信中写道:“刚刚过去的“十、一”前夕,发生了北京、黑龙江等各地对法轮功学员行大规模的抓捕之举,各地在胡锦涛先生出访期间的抓捕带有明显的突击性,以上事实真相就在光天化日下发生,是无以掩盖的事实。

    胡、温两位先生:一些地方当局对信仰法轮功同胞者的迫害已到了完全随心所欲的地步,我们无法接受这种公然反人类的野蛮暴行发生在21世纪的人类社会、发生在有政府存在的今天的中国的现实。两位必须与我们共同面对的现实是,一方面,两位主政伊始时,国内人民及外部文明世界均寄以极大期望,两位不时倡导的诸如“依宪治国”、“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也在较长的一个时期里承载着人们的期望;但现实是残酷的,同时它又是客观真实的。在那些被迫害公民须面对之的同时,两位和我们何尝不是一样地面对着这正在真实发生着的现实。作为一个泱泱大国的领导人,我们当然不愿意相信及接受你们在这方面的认知能力低于常人。对今日中国妇孺皆知的正在公开发生的持续迫害无辜信仰者的野蛮暴行,两位若不知情,那是你们针对国人的一种罪责;若知情而不予制止,这与具体行恶者的罪恶何异?”

    “调查中,许多有过让他们及亲人终生刻骨铭心的被迫害经历的法轮功信仰者,有些还是被新近的迫害过程致残者,还有那些甚至是被迫害致死者的亲人,……在针对信仰法轮功者迫害的这场浩劫中,一些罪恶的东西形去而神不散,持续不辍的罪恶不仅仅使无以计数的善男信女蒙冤涉难甚至含恨而死,这种完全悖越基本人性的迫害至今仍在延续着,同时被延续着的是持续被损害的我们的政府形象以至国家形象,它包括法律方面的、道德方面及人性文明方面的。这场浩劫的罪恶不始于你们,但这场浩劫在你们二人主政时期得以继延,这场针对自由信仰者的浩劫未能止于你们,这同样亦属一种罪责。若不尽早身体力行予制止,这将会成为一种历史的结论而不单单是我个人的一己认识。”

    在指出这场迫害对法轮功学员的残害情况之后,高律师进一步指出参与迫害者的情况,以及他们对全社会的危害:

    “在持续制造一个群体的人生灾难过程中,使我们更加痛心地看到及感受到,这场令常人莫名惊悚的灾难中的受害人,早已不再仅仅是那些自由信仰者及他们的亲人,持续对法轮功同胞的丧失人性般的残害过程,已使参与残害无辜同胞者自己本身已变得彻底的丧失了人性,诸如前面已提及的招远洗脑基地的若例行公事般、面无表情地踩压他的同类、同胞王德江下身的那位主任,面对四年里无数次讨要自己非法被扣的工资而早已身临生存危势的刘老师的那位“610办公室”主任及那两位校长,无不是这场疯狂暴行的受害者。对具体操作洗脑转化的官员及工作人员,只去评价及奖赏他们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结果,实践中,以完全造成这些官员及工作人员个体为了确保获得心目中的经济利益及邀功乞赏,已完全忘却了自己的人性,对同类的生命、痛苦没有人本该有的敬畏及体恤,没有了本应有的罪恶感、羞耻感及不道德感。在这种过程中,人类人性文明共识中既有的东西不再被重视,职业良心共识中既已形成的基本价值已完全走向了反面。

    法轮功修炼者贺秀玲在她离开这个人世前所经历的非人般的折磨过程记录,将在人类未来无限久远的有记忆的时期被后来者唾骂,她在奄奄一息时被送至太平间,直至“死”后才被获准见面的亲人跪在她的面前哀嚎着历数那种她离开人世前所遭遇的苦难,亲人们突然发现“死者”的两面眼角慢慢地流出泪水,亲人们嚎啕着发疯般地找医生抢救,医生出奇的冷漠急得亲人们呼天喊地,同她的亲人们一道来为她送行的同村人中有认识这家医院的医生者的面子,医生才带着仪器测试表明,心脏还在跳动,这时候,我们的医生同胞的第一反应不是如何救人,而是迅速撕碎表明心脏尚在跳动的心电图,口中念念有词说:“我什么都没看见,我什么都不知道”而逃离。贺秀玲带着泪水在亲人绝望的恸哭中死去。”

    高律师说:我真不知两位同胞面对上述现实会有何感想!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人民、我们的民族的久远价值,以及全世界的在这场浩劫面前保持了不光彩的沉默者的各国政府的道德形象,都已现实地成了这场浩劫的受害者。

    他写道:在此,我不得不提及我及我周围许多人的疑惑与不解:公民与世无争的自由信仰为什么会招致如此持续的、无人性的更属非法的打压,这里的价值到底在哪里?!非病态及残缺人性者无以解释。仅站在打压者的角度价估,这种选择除了将打压者自己孤立在野蛮及非法的境地及持续恶劣地毒化着打压者本已令正常人齿寒的人性本身外,它原本即不存在任何正面的价值。这次调查中,我们除了看到这场始于六年前的灾难在继续的真实外,另一个真实也是实实在在的——那就是这场镇压本身的失败。从我们最近涉足的地方看,执行打压命令越残酷、越持续的地方,这种失败的程度及标志越明显,山东的济南、青岛、烟台等地,自由信仰者及他们的同情、支持者的张贴、散发的抗议及揭露罪恶的标语文件,可谓无处不在,许多公安派出所的门口即举目即是,坚韧延绵的抗争也在随着打压的持续而壮大着、拓展着,印衬着灭绝人性的镇压措施是多么的不得人心。相反,一些打压手段较温和的地方较着上述地方则是另一番不同景象,如陕西一些地方,这方面的局面则较为平静。这足应令那些迷信暴力者无地自容。将无以计数的财力、警力资源,无端消耗在使社会秩序更复杂化的对和平修炼以修心健身的法轮功者的打压上,完全是一种侵犯人权的罪行,恕我直言,两位没有权利、没有道理、没有借口不去迅速改变这种现状。

    中国是《世界人权宣言》的缔约国。《宣言》明文规定:“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与人身安全”。“任何人不容加以无理逮捕、拘禁或放逐”。“人人于其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之基本权利被侵害时,有权享受国家管辖法庭之有效救济”。我国现行宪法第三十三条也载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无论是国际法准则还是中国自己的根本法,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侵犯人权、惨无人道地迫害本国同胞。正是基于对人类普世价值的信奉与对法治的尊重,本人郑重建议两位尽早做出决断,“停止迫害自由信仰者,改善同中国人民的关系”,切实履行“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的方略,在民主、法治和宪政的基础上创建新的中国。

    你们的这种实践,将得到中国人民及世界人民无尽的支持!

    最后,我有必要特别提醒的是,两位应保证所有这封信中提到的那些饱经苦难的个体同胞,不致因为这封公开信而再次遭致野蛮迫害。石家庄法轮功学员郝秋燕曾因我的公开信而被非法关押近8个月的野蛮行径,警示我们有必要作这样的提醒。在我还有安全的日子里,我将继续关注他们的安全,无论作为文明人类中的一员,还是作为中国人、中国公民及律师,我都有权利这样做,虽然在中国它还十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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