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月7日】纵观世界各国,律师几乎都被视为社会正义的守护神。然而,可悲之处在于,中国却是例外。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纺线。当代中国,司法公正早已死于腐败,社会正义由此失去司法的保障。以司法腐败为背景,中国律师所扮演的经典社会角色,便是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进行权钱交易的掮客。
社会角色的肮脏决定了社会地位的可耻,在法官的斜视下,中国的律师只是一条向腐败的司法权摇尾乞食的狗,尽管它西装革履;在当事人的心目中,中国的律师则是以法律的名义骗取金钱的卑鄙者,因为,中国律师最重要的作用,只表现为充当用金钱替当事人收买法官的肮脏的手。
曾有法官轻蔑地说,律师就是我脚下踩的一块臭泥;曾有见过律师私下向法官献媚的当事人羞耻地说,宁肯作妓女,也不作律师。确实,中国的律师比妓女更卑微――妓女只出卖肉体,律师却要出卖灵魂。但是,中国的律师仍然能为自己找到俯视别人的理由。通过担当腐败的司法权的男妓,律师可以获得丰厚的报酬,并因此在经济地位的意义上进入「上层一万家」。用可耻的方式换到的金钱,不仅为中国律师买来充分的物欲满足,也为他们买来充填空洞灵魂的虚荣。
从整体上看,当代中国的律师是一种奇特的动物∶他在上流社会中志得意满地昂视阔步,却又要时时以自愿承受腐败司法权「性奴隶」式的虐待为生活补充。
无论在国内,还是流亡海外,最令我心神黯然的,莫过于中国民族人格的腐烂。但是,在中国律师界的整体人格堕落中,高智晟律师却像一片灿烂的朝霞,使我看到了圣洁人格的希望。
从高律师致吴邦国的公开信中,我感受到了可以踏平万里波涛的英雄气概。在当今的中国,为苦难深重的法轮功学员伸张正义,乃是对暴政发出的最锐利的挑战。六。四期间,一位学生只身阻挡坦克的身影震撼了世界。现在,高律师面对的何止是坦克车队,他是站在危险的锋刃上,悲愤地抗议黑手党化的中共政权的人治黑暗,抗议人类历史上最凶残的独裁群体的暴虐。非大勇者,不足以为此。
从高律师致吴邦国的公开信中,我感受到了古中华的侠义精神。今日之中国,道德沦丧、腐败公行、物欲横流;见义勇为者受到嘲笑,追逐私欲者成为时尚,依权附势者多如过江之鲫。高律师铁肩担当道义,超乎世俗之上,以大悲悯之心,视个人生死荣辱如无物,为喋血于政治迫害铁幕下的法轮功学员请命,使古中华的侠义精神重现于人格腐败的今日,又何其感人至深。
从高律师致吴邦国的公开信中,我又深深感受到了孤独的荣耀与悲哀。时至今日,中共官僚寡头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暴行,已经可以说是尽人皆知。然而,十三亿中国人,数千万中国知识份子,数十万中国律师,却对此保持着可耻的沉默。为了在暴政下安全但卑微地生存,现代中国人可以出卖自己的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并对血写的事实熟视无睹。正是中国人对真理和正义的整体冷漠――如果不是背叛的话,使高律师成为孤独者。不过,高律师的孤独乃是无上的荣耀,因为,只有伫立于正义之巅的英雄男儿,才配拥有那种孤独。当然,高律师的孤独也是深刻的悲哀,那悲哀属于现代中国的民族人格。
正义是艰难的。高律师正以高贵的孤独承受着属于中国命运的艰难。行文至此,我不禁想到,我众多的北京大学法律系学友,现在已成为中国的著名律师。但是,面对中国广大弱势群体的权利被官权和金权肆意践踏的现实,却没有听到你们的声音。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们曾在未名湖畔,博雅塔下,或慷慨悲歌,或沉思静默,然而无论慷慨悲歌之上,或是沉思静默之中,都有自由理想的神韵。难道,今天你们真要让自己的心灵变成北京大学自由精神的坟墓吗!我相信,高律师不会这样问,因为,他定然早已决心把自己托付给高贵的孤独。但是,我却要如是问――以北京大学校友的名义如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