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月5日】河北易县城内甲街大法弟子李桂敏,2001年被易县法院非法判重刑8年,李桂敏绝食抗议,以易县看守所所长刘金有为首的恶警对她進行野蛮灌食,直接从口腔灌,食物被灌入肺中,直到李肺部出血、昏迷不省人事才被送到易县医院,于2002年3月1日被迫害致死在易县医院,死时口鼻不停的冒血。河北易县公安局、看守所为了掩盖他们的罪行,谎称李桂敏是得肺癌而死,连她的医疗费都不承担。李桂敏的丈夫崔××(不炼法轮功)2001年因帮助一名被易县公安局追捕的女大法弟子脱险,被易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罚款六千元。
2002年春,李桂敏的丈夫崔××去太原讨要拖欠的打工钱,因拖欠单位不给而发生口角,被太原市公安局拘留并被罚款一万元,因无力支付被判刑三年。
李桂敏家中两个幼小的孩子成了孤儿,由亲戚领养,好端端的一个家庭被迫害的家破人亡。请易县大法弟子确认一下领养李桂敏两个孩子的亲戚的详细住址、姓名、联系方式和两个孩子的姓名和具体情况,速上明慧网。
迫害大法弟子李桂敏的凶手:
易县看守所所长:刘金有
易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建华(已调往涞水县)
直接责任人:
易县原县委书记:刘金庸(现任蠡县县委书记)。
易县原县委副书记:宋海振(现任易县人大主任)。
原政法委书记:于连有(现任易县人大副主任)。
原公安局局长:张武進(已调往保定市)。
原公安局政委:翟国辉(现任易县公安局局长)。
易县公安局局长:石庆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