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月27日】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大法弟子汪玉玲被非法判刑十三后,据可靠消息:三所曾两次企图将她送去女监投改,但因她身体的状况被拒收。第一次为了能把她投出去,三所邪恶之徒给医生送礼,但终因汪玉玲生命垂危而被拒收。第二次,三所的人撒谎说是给她去市医院检查,实质是送去投改,途中汪玉玲心脏抽搐,四肢都抽硬了,被拒收。据说第二次是朝阳区检察院和法院共同发了一道手谕,强制女监收。汪玉玲第一次静切手术冠心病抢救是在中日联做的,在送往中日联之前,曾去劳改医院,因医生测不到血压而拒收。三所给她办保外就医,原办单位(朝阳区检察院、法院)不同意。时间是03年3月十几日,抢救了三天,她醒来后要求回三所,在三所治了二十多天不见效,于03年四月八日被送往省劳改医院,一住就是5个半月。
汪玉玲强烈要求出院后,回到三所,04年元月7日,她又被送去投改,8日就住进了劳改医院,卧床达半年之久,食全流食半年。她第一次做静切,血压一直是零,被送中日联抢救的途中,呼吸都停止了。她现在是属于病残投改投不出去的,三所已将她移交给朝阳区法院,由他们安排去向。
请大法弟子声援营救汪玉玲,并查清朝阳区法院、检察院的电话号码讲真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