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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何在?
    —— 给法律界和政界人士的求援信


    文/四川省资阳市法轮大法弟子 董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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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5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八条:信访人对下例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一)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二)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引 子

    2004年12月28日上午11点45分,我因追还八千元雁江区公安分局非法罚款和保证金,到南骏汽车制造公司找有关领导查询下落,然后到南骏保卫科,姓简的保卫科长趁我不注意,拿起相机就给我拍照,我发现后去夺相机,简一掌推开我,拿相机的右手对着我又拍了一张,我拨打“110”后,“110”叫简某听电话,简某回答:“她是炼法轮功的呀。”“110”叫我去找派出所。我问简某:“敢不敢认今天的帐?”简某有恃无恐的狞笑着:“啥子敢不敢,还要给你拍呢。”

    过了一天,我去找简某,要求其交出给我非法强行拍的照,并给我赔礼道歉,简某大怒:“党中央喊我们整法轮功的,我还要给你拍一千张、一万张,你敢干啥?”并叫几个保安拽我。我当时在党委副书记李光林办公室,我喊李光林看他们动武硬拖我,李光林头也未抬。

    走出南骏保卫科,我去找律师咨询,我刚离开律师事务所,有两个自称南骏保卫科,姓甘(50岁左右)和姓赵的保安立刻出现在有关律师面前,威胁律师,不准他过问我的事,不准他给法轮功学员当法律委托人。当该律师到雁江区司法局交代理费时,司法局长强行扣押了该律师五百元工资,威胁他劝我不准涉及敏感话题,否则不但不退钱,还要从重处罚……,元月6日该律师突然失踪,迄今无消息。

    12月27日,我偶尔去一个朋友家,发现至少有三个幽灵一样的便衣警察与被收买的社会流氓、社会闲散人员跟踪我;每天24小时,我的住房对面都布有监视我的便衣。我曾多次向检察院检举,检察院申控处何处长说:“我给他们打声招呼,叫他们隐蔽点,不要让你发现他们就是了。”

    迫不得已,今天该是我把五年多来层层不法人员对法轮功及身为弟子的我施加的迫害经历检举出来,寻求法律和道义援助的时候了……

    我为什么修炼法轮功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文史诗哲,宗教类等等,因此从小到大善恶分明,好打抱不平。我十几岁救火时还得过表彰。一些人把我称为女侠。无论何时何地,看到老人小孩、妇女受欺凌,我这个弱女子一定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看到哪里失火需救,我这个弱女子一定会挺身而出,奋不顾身。可是,随着历次政治运动;随着一次一次不断被强迫去仇恨、去批斗一群一群并没有违反中国宪法的毫不相干的无辜人群;随着残暴、自私、僵死的政治公式、概念、理论被强迫在大脑里越灌越多的时候,我的善良也在逐渐消失,不善待别人还经常去忌恨别人。为了名、利、情苦苦争斗,得到一点乐得不行;失去一点痛苦得不行。活得又苦又累,终致心灰意冷,身体越来越糟糕。

    人就为了这些而苦累不堪的活着吗?人生的终极价值就是这个吗?人就这样悲凉而一生无得的走向老病死吗?面对互相伤害、人人为近敌,越来越心无归属的芸芸众生,看着满橱文史诗哲,谁能告诉我人生的真谛是什么?人生的终极归属在哪里?宇宙的自然规律从何而来?释迦牟尼、老子、耶稣、《红楼梦》作者曹雪芹都告诉了人活着的目的不是为了当人。可是人应该怎样做才能实践人活着的真正目地?我35岁时,写了一首《人生十字路 咏叹调》,表述的就是我读尽诗书却找不到人类真正真理的绝望、彷徨。1994年,我提前病退时,身体己差得不行:心脏病、胆囊炎、胃萎缩、美尼尔氏综合症,肩周炎,96年底出现脑血栓。一日三餐只能喝一点稀粥,其它的生、冷、硬食物一律不能吃。即使家财万贯有何价值意义?绫罗绸缎包裹着又老又丑的嶙峋瘦骨;琼浆玉液却无法下咽;心,在悲哀的茫茫迷雾中飘荡,找不到归属。我长年经常住院,药逐渐失效,骨瘦如柴。因为长年累月未断的吃药、住院,给家人带来沉重的经济、精神双重负担。更可怕的是,我脾气变得惊人的暴躁,给我爱人、女儿、母亲、妹妹带来无尽的伤害,家里充满愁云惨雾。

    我对眼前的人生和现实完全丧失了信心与信任。决定到另一个世界去寻找真理。我到了一些寺庙、道观,问了一些和尚、道士,他们大多数人除了收钱之外,自己都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出家,他们自身都被社会污染得忘了自己在干什么。我眼前是无尽的茫然,却毅然决定此生去相伴青灯古佛,不找到答案决不罢休。我甚至还给我的爱人物色脾气较好的女朋友,以能善待两个孩子……。

    我是个很爱锻炼的人,练过一些气功,每天很早去爬山,一点作用也没有;我又照着《金刚经》打坐,日复一日,非但没改变身心状况,情况反而越来越糟。

    1997年11月,在我身心都再也支撑不下去的时候,偶然间碰到一个和我一道练过气功的重病人,整个人完全变了:人年轻了,胖了,脸上白里透红,神采奕奕。我很吃惊,问她怎么突然身体这么好了?可找到了灵丹妙药么?她叫我马上去炼法轮功。从此我走進大法修炼。

    法轮功由两部分组成,也是性命双修,是一种古老的中国传统佛家上乘修炼方法。

    修命:由五套优美舒缓的动作组成,能很快达到净化身体、使身体進入无病状态的目的。同时皮肤变得细嫩、白里透红,整体向年轻化方向转变。在未遭到恐怖迫害时,真正按照法轮功要求修炼的每一个人,最多两个月就能达到上述目的。有些更快,参加师父传功班的人十天就达到了。这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江罗集团倾尽国力的恐怖迫害下,暗地里炼法轮功的反而越来越多呢?现在更是遍及全人类,六十多个国家、地区,不同种族、肤色、阶层的人大量清醒、理智的走進法轮功修炼行列。炼法轮功后普遍出现的祛病健身奇效和普遍亲历亲见的神奇、神迹令现代科学、医学瞠目结舌。今天,除了中国大陆,世界的科学、医学、教育思想界的科学家都兴起了研究法轮功热潮。

    修性:要求自始至终把心性修炼放在首位,贯穿于日常一切工作、生活中,不论遇到什么矛盾都首先严格向内找,看自己有哪些不是,立刻改正;要求处处为他人着想,善待他人,善助他人;要求实事求是、宽容;能忍受屈辱、痛苦,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首先从做一个好人开始,逐渐修去人性中所有不好的东西,所有不好的思想行为,严守“真善忍”,最后达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高尚境界。

    我双手捧着《转法轮》泪流满面,痛哭自己已逝的糊涂、痴迷而痛苦的悲凉人生;痛哭为什么法轮功已洪传五年多,自己却这么晚才发现。我崇敬的师尊李洪志先生在《转法轮》里用最浅白的现代语言,结合着现代科学和过去的宗教,解答了我一生许多想要明白而又不得其解的问题;给了我苦苦求索终身而未找到的真理;告诉我人生真正真谛;告诉我宇宙、时空、生命的生成、存在及其规律。我幸福的置身在人类有史以来任何圣者、贤者、智者、尖端科学家都说不清楚的亘古玄机里,殊胜美妙贯穿于艰苦、严肃的修炼中。我的师尊谆谆教导我:先从学会做好人做起,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心性,辅之以五套功法,自然会得到身心的不断升华。我蒙尘已久的心境被《转法轮》擦亮,人生的大道一片光明。

    我進入法轮功修炼没几天,拉了半个月血,不但体重没减轻还在长胖。我知道师尊在给我把病连根拔去。不出两个月,我全身多年药医无效的疾病全部消失,脸上皱纹减少,白里透红。而我暴躁的脾气也改很多,更多去为别人着想,善意理解别人、宽容别人。1999年,我小女儿去大学报名,捡到8500元钱,我告诉女儿立刻上交;2000年,我爱人七兄妹分遗产,有些争议。我立刻和爱人主动放弃。而当时我正被停发全部退休金,爱人受株连病危住院,两个女儿上大学;我去市场买菜再也不讲价、不挑选。种菜人流的汗水不止那几个菜钱,再说前面选了,后面来的只好买次的,卖菜的也不那么好卖了。

    孩子们夸我炼法轮功后不但年轻漂亮健康了,而且善良得对人都好,我家里充满温暖和光明:欢歌笑语不绝于耳,诗词唱和满屋飘香,弈棋作画清雅四溢,真是其乐融融。我两个女儿善良孝顺,责任心强,学习努力。大学毕业后都在工作。如果没有江氏的无理残酷迫害,我的晚年,我的家庭何等幸福可想而知。

    我的师尊不但给了所有的法轮功学员新生,同时给了所有法轮功学员家庭新生。只要还有些许良心和实事求是精神的人,都无法表达对恩师再造的无比感激。而更使人感激的是,任何人都可以任意進入法轮功修炼从而得到真正的幸福和新生。

    我和家人五年多来遭受政府不法人员惨无人道的迫害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出于个人嫉妒,利用极权,开动全部国家机器发动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为了制造镇压借口,江罗开动所有舆论媒体用“天安门自焚”“京城血案”“1400例”等政治谎言欺骗全中国、全人类,说法轮功参与了政治,想夺它的权;用铺天盖地的恶毒假话妖化法轮功创始人及其弟子。

    与此同时,江罗于1999年6月10日成立了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实施把法轮功“从名誉上搞臭,从经济上搞垮,从肉体上消灭”的血腥恐怖政策。从那以后的五年多时间里,巨大的黑暗恐怖、流氓暴行遍及中国的每一个角落:一千多人被打死,几十万人劳改劳教、上千万人关押洗脑、上亿人受株连。

    而我也同样遭受了五年多的恐怖迫害:被反复抄家,巨额罚款、停发工资、被非法绑架关押7次、判劳教两次、被拷打折磨、被公安长期跟踪监视,亲属受株连,我和我爱人、母亲差点失去性命,我为躲避抓捕四处流离。使我因炼法轮功变得幸福美好和谐的人际关系被完全撕碎,家破人散,夫离子散。

    下面我系统写出五年多来遭受的惨无人道的不法迫害及对我所有亲属的不法株连。

    一、从肉体上消灭

    面对无理的迫害和天大的冤枉,面对恶毒的谎言诬陷,面对投诉无门、伸冤无路,为了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为了实践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神圣权利,为了消除国人的仇恨误解,我和其他法轮功弟子一样,义无反顾的走上了和平捍卫自己人权信仰、讲清法轮功真象的艰险途程。

    2000年2月,我带了张真象资料,打算送到公安局,请国安大队长董世红顺便转交,董世红和国安人员张兵立刻非法强行把我带到公安局非法审讯一天,把我关到城关派出所一间满是屎尿、一米多宽,两米长的黑屋子里,然后非法拘留10天,拘留期间经常非法审讯我,并强迫我写保证。

    2000年5月13日早上5点,我到大众锻炼的地方东岳山去炼功,被坏人举报,被强行绑架,非法拘留17天。

    2000年12月24日,面对越来越残酷的恐怖迫害和打压步步升级,我毅然走上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高呼“法轮大法好!”“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我师父清白!”被天安门广场便衣警察打骂着绑架上警车。当时70岁的马老太婆被两个警察用脚踩在地上乱打乱踢。在警车上,警察们不管男女老少,动手乱打。这时,一警察又去打马老太婆我挺身制止,它就打我,并从地上捡起脏牙刷往我嘴里硬塞。我严肃的喝斥:“住手!不准对善良百姓逞凶!” 恶警察才停下来,马上与其它警察一道去毒打一个年轻法轮功学员。

    天安门公安分局把我送到房山县尚南乐派出所。派出所警长脱下我的羽绒衣,只准我穿一件单衣,并把门窗打开冻我。警长长着一张驴脸,大高个,狠狠打我脸,用穿着皮鞋的脚猛踢我小腹,叫我十几个小时立正站着非法审讯我,脚略动一下,警长立刻一脚向我踢来。另一个中年警察用尽下流话骂我,骂了几个小时。一个姓杨的小警察,每次看见警长离开,即立刻叫我坐下,急忙把厚衣给我穿上。这个良心未泯的警察因同情我,被所长下了岗。可是他毫无怨言,而是微笑着告诉我,他被下岗了。

    在驻京办非法关了几天后,我被雁江区国安大队警察黄光武等铐上手铐带到资阳,关在城西派出所满是屎尿的小黑留置室48小时,又非法关進莲花山拘留所。期间,雁江区610曾办洗脑班,强迫听诽谤、看诬陷法轮功的书。不久,雁江区公安局及610非法判我一年半劳教。我坚决不承认这种非法迫害,未签任何字。在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因体检不合格未收,又把我重新关進拘留所。2001年3月中旬,我心脏停止跳动大概半小时,2001年3月底放出。

    为避免他们无止境的迫害骚扰,我被迫流离失所,到处流浪。

    2002年9月25日凌晨4点,我在两个70岁老人家,突然一阵剧烈的咂门声,几道门被一一踢开。大邑刑警大队长周文才带着7、8个警察,提着手枪,拿着手铐、绳索闯進民宅,没有任何法律手续。警察用枪口对着亲属侄儿的太阳穴,然后五花大绑捆上,这时铐上手铐的70岁老人被警察一把推進我住的屋。周文才用手捏住我的下颌往上抬,我叫周住手,周狠狠打我、踢我、扇我耳光,把我打得眼前金星直冒。然后用手铐把我铐成“苏秦背剑式”,几分钟后痛得我脸通红,汗水直冒。这时,我看见和我同时被抓的廖朝齐大姐(邛莱保健院党委书记,近60岁)已被打伤,脸上,眼部青肿。10月3日晚她被酷刑毒打折磨致死。

    周文才等恶警把我们劫持到大邑刑警大队,分别暴力取证,我和廖大姐再一次被周文才毒打(10月4日,戒毒所黄医生亲自把我裤腿捞上看到我腿上被周文才踢伤的几处,还青紫肿起)。一个年青圆脸警察顺势狠打了我耳光。有个小伙子被不法警察侮辱,强行把他压在地上跪着。(后来两个小伙子都被非法劳教,我70岁亲戚被关1个月,罚款数千元)然后把我和廖大姐双手背铐,分别铐在刑警大队牢房的地钉上。36个小时不准解便睡觉。廖大姐反复要求开铐解便,恶警根本不理睬。

    在刑警大队,我被铐成“苏秦背剑式”,一个脸上又老又瘦的40多岁警察眼露凶光,故意把手铐用力往上提,我听见咔嚓声,我肩膀关节被提伤脱臼,痛得我不由自主喊了一声,导致我肩膀痛了半年多。

    我和廖大姐被不法份子关進戒毒所。几天后我听监牢吸毒女说,廖大姐在绝食抗议,我立刻绝食声援。第十天,戒毒所张所长把我“大”字铐在铁栅上强行灌食。张所长亲自动手,抓住我的头发,一把把我的头扯進小于我头部的两铁柱子中间,当时我就失去知觉。后来头部两侧肿起老高。由于残酷迫害,10月3日晚,我已痊愈的心脏病突然发作,休克五个多小时。第二天,大邑公安局到医院里,并叫人带了摄像机来摄像,不知想搞什么诬陷,被我以死抵制,未达目的。然后大邑法治办主任叫我身体好点后给他们叙述灌食过程,他们将依法惩办凶手。我后来看他的记录有意在关键处篡改我说的话,把张所长行的凶嫁祸到别的警察身上(当时张所长对廖大姐行凶,毒打,有几个吸毒女亲自看见,她们还哭了,说没有看见过这么残暴的场面,残酷折磨廖大姐几个小时,直到她休克。后遗体解剖时,发现打断了好几条肋骨)。当时我还不知道廖大姐已被折磨死。我以为他们真要惩治凶手,在他们的欺骗下,我签了我叙述的内容,法治办主任记录的名,当时我提出要他把篡改我的叙述改过来,他改了一点其它的,张所长亲自行凶的关键仍然未改。

    后来,大邑与资阳雁江区公安分局怕我死去担责任,暂放我回家。为避免他们持续迫害,我离开了家,是法轮功学员救走了我,当时我还行路困难。果然第三天他们就来抓我。雁江区公安分局政委吴俭后来告诉我说,为抓住我这个老太婆,他们出动了100多个警力。

    2002年10月28日,我乘车到雁江区石岭镇发放真象资料,被石岭农经站一30岁左右女坏人举报,被石岭派出所强行绑架。当时我向围观人群讲真象,一40岁微胖的警察来捂我的嘴,并把我双手扭到背后用手铐铐住。当时我身体还未恢复,他们把我非法关進看守所。我开始绝食抗议,因为我的一切行为都是合法的,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

    在长期的迫害下,我身体越来越差,心脏病经常发作,而雁江区看守所宋所长还常大骂我,说我“不转化”。关了一个月后,朱小勇、黄光武、周付昌强迫我上车,骗我说送我去成都检查,然后放我。他们把我拉到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狱医一听心脏立刻不收,照了心电图,更不收。朱小勇与楠木寺两个大队的狱警大吵,强迫他们收下我,说劳教所医疗条件好。当时我在场,亲耳听见被吵烦了的狱警大队长骂朱小勇:“狗X的,比我们的心还黑,死都弄到我们这里来死!”坚决不收。良心泯灭的朱小勇、周付昌等未送成,一路污言秽语骂我。我警告他们:“讲点天良,对自己及后人都好。”后来又关了我10天。他们心里很矛盾:既希望我快点死去,又怕担责任。过了很久,才由付囡送了一张监外执行的劳教通知书到我家给我。上面写着一年半。

    2003年1月23日,朱小勇、黄光武、周付昌把我82岁的老母(我母亲在妹妹家)骗去打开我老母的家门,没有任何手续就抄我母亲家,抄得家翻宅乱。把我所有信仰的经书,收录机等悉数抄走。我正好回到我母亲家,看见黄光武提着我的私人财产,我不许他拿走,他就提着往他们停车处飞跑,我赶去追讨。朱小勇、周付昌凶狠的一人拉我一条胳膊,一边骂我,一边把我从地上倒拖去派出所,我坚决不去,围观人群越来越多,他们才罢手。

    2004年1月14日,我到米易一朋友家,刚坐下几分钟便被米易丙谷派出所非法绑架,非法逼供一天一夜,说我是外地人,去米易走亲朋家是非法串联,非法关押一个月。米易刑警大队李××曾强拉我去盖什么刑拘表格手印。还恶语骂我,叫我以后检举他,是的,我会检举他的,任何人做了什么他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从2月14日,雁江区警察把我接回资阳开始,资阳公安局国安人员便24小时长期监视、盯梢、跟踪。这期间,我曾揭穿过几个跟踪我的国安便衣。我无论做什么,到哪里,都有便衣寸步不离的跟踪我,手里拿着手机,随时汇报我的去向。我曾反复向市检察院、610办公室、城西派出所反映,他们不认账,有的人还故意讥笑我来掩饰。国安人员同时到外散布,说我头脑有问题,说我硬说他们跟踪我。

    2004年6月2日,几个没炼法轮功的好人把我从便衣警察严密包围、监视中救出去。有些好心人曾多次救我。我到成都找到小王,告诉他,我想休养一段时间。他把我带到大邑安仁镇乡下,说那里清净。我们还未進院子,门口两个老太婆叫我们快跑,说房主几天前被抓了。我们赶快离开,刚走了几十米,一个极端凶蛮的粗壮男人骑着摩托车追来,毒打小王,我上前劝阻,它立刻狠命向我打来,把我打倒在地,顿时失去知觉。我醒来还听见那个坏人在骂,说死了屁不值。当时十多二十人围观的男女,没有一个说一句有天良的话。我慢慢爬起来,安仁派出所警察把我铐上手铐,凶狠的推上车。

    大邑警察那种灭绝人性的凶残,那种极端不法的流氓歹徒嘴脸,那种极端的无法无天,真难用笔写出。恶警们把我和小王分别铐上手铐,暴力取证,不断打骂我和小王。小王脸上被副所长徐某打伤,我脸上、腿上被王晓明打伤、踢伤。非法审讯通宵,凌晨恶警们疲倦了,轮换睡觉。我刚一闭眼,王晓明便一脚向我踢来。从6月2日下午到6月6日下午,整整铐了我四天四夜不许我睡觉。晚上恶警们睡觉,便把我吊铐在窗户上。除了两个警察外,其余的都不许我解便。

    姓徐的大胖子所长不停的破口大骂,“你龟××是政治犯,对你们政治犯没有法律可讲。弄死你,我们还得奖呢,弄死你敢做啥?”并不停体罚我。姓杨的所长和姓徐的说:“把她龟××弄死算了,弄死了就上报说她自杀了。”后来他想折磨我,我厉声喝斥他。6月5日下午,在它们折磨下,我突然心脏不舒服,全身抽搐,它们不但无动于衷,还骂、还讥笑。我用坚不可摧的正念挺了过来。

    6月6日,朱小勇、黄光武、周付昌来了。朱小勇一见便骂:“你怎么不死了?死在哪个沟沟里多好,死了当烂你妈根粑红苕。”我从容的笑了一下。

    6月6日下午,朱小勇、黄光武把我一人挟只胳膊,再一次把我非法绑架進雁江区看守所。

    在提审我的国安人员中,我认出了跟踪过我的便衣,他点头承认是事实。资阳市国安支队长陈小聪说,抓我是迟早的事。在狱中,我口头、书面用宪法、刑法,揭露他们执法枉法,残酷迫害我的事实。一个月后,他们叫我爱人来取保候审。

    二、从经济上搞垮

    2000年2月,国安大队非法拘留我,出来后叫交3000元保证金。我两个孩子上大学,交学费都困难,在他们的威逼下,只好把给孩子交学费的钱交了两千元。迄今朱小勇还赖着不还。连吴政委都多次找过他还。

    2000年6月,停发我全部退休金,共300多元。我去问南骏领导孙振田,孙振田说,政法委副书记于大国叫停发的。我问孙振田,其它单位都给法轮功学员留了生活费,为什么把我的全部停发?他叫我去找政法委。

    同月,我爱人油漆中毒,生命垂危,医院连发病危通知书。在南骏技术科搞了几十年技术工作的他,在生命垂危时,在停发我全部退休金时,南骏每月给的病假工资有时却不到一百元。当时大女儿大学快毕业,小女儿上大二。而我炼功前因长期治病,家里已毫无积蓄。爱人出院后成了残废人,生活不能自理,行走要拄拐杖。在这种全家生存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我已无法照顾爱人,忍痛离开他去成都打工。爱人拄着拐杖,蹒跚的送我到门口,流泪哽咽道:“不要担心我,我会挣扎着活下去”,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我如果不炼法轮功,命都没有了,哪里还可能去打工呢?本来我就是因病不能坚持上班才提前退休的。

    2000年12月24日,面对巨大的冤枉和迫害,我打了半年工后,毅然来到了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公安局又罚我五千元巨款。当时我小女儿在贷款读书,他们知道我一贫如洗,就强迫单位先垫出来。后来我向检察院、610反映、朱小勇说他们到北京来接我用完了(注:他们办案是有专项经费的)。直到现在,公安局还拿着我8000元钱不还。去年1月在我的要求下才让我领退休金,还只给60%,我表示不全给我就不要,他们才全给的。

    2004年底,我到公安局要求他们退钱,朱小勇说有五千元他未经手,后来我到单位去查底子,李光林说了查出是国安大队经手的。他们借口说我未转变信仰,赖着不退钱。

    三、名誉上搞臭

    江罗集团不但用铺天盖地的谎言诬陷、诽谤法轮功及其创始人,还对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弟子進行人身诽谤。雁江区国安大队几年来到处造我的谣,说我精神不正常,说我是半疯的,说我是危险人物,不能和我接触。

    更可笑的是,我在我嫂嫂家住,她妈因为受谎言诬陷的毒害,知道后立刻打电话叫我嫂嫂小心点,谨防我把她杀了。

    今年6月,黄光武来“提审”我,我问他为什么到处造我的谣,他说听我所在单位说的。我说:“你们为达到迫害法轮功,孤立我们的目的,造谣或众,敢做不敢当,还嫁祸他人,真是花样使尽。”

    四、对我未修炼亲属的不法迫害

    2000年5月,南骏汽车制造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李光林告诉我,说国安大队长董世红通知,叫“按倒家属整”。于是,我爱人胡元仲被孙振田强迫去当油漆检验工。当时的情况是:一、胡元仲是南骏公司技术科长,资阳市十佳工程师之一,科技后备干部,政协委员;二、谁都知道喷漆毒性很大,当时已有两个人呈中毒症状。但当时公司里未给油漆车间安装任何防毒设施。我爱人去检验喷漆产品后,双手逐渐变成深黑色,严重起皱,全身皮肤起疹、剧痒,20多天后暴发恶性呕泻,导致肾衰竭。出院后留下后遗症,至今还视物上下晃动、头经常剧痛,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被迫提前退休。

    2003年1月23日,朱小勇、黄光武、周付昌没有任何手续抄我母亲家,82岁老母又气又怕,惊吓过度,第二天病倒,病势凶猛,医院当时拒收,说没多大救头,我们说了很多好话医院才收下,半年后我母亲才好转。

    2002年10月,城西派出所指导员付囡逼我爱人的姐姐带路到各个亲戚家抓我,并叫我爱人的姐姐拿出几百元钱来做抓我的汽车汽油费。

    五年以来,国安大队,城西派出所经常骚扰我母亲、妹妹家。2004年6月,我爱人从内江被城西派出所骗回资阳,叫我爱人打开门,七、八个警察抄家,我家经常被抄,我都记不清次数了。2004年我在狱中时,我侄儿家被抄,说抄我学的法轮功经书,并抄走。南骏汽车制造公司被公安局经常骂,裹胁他们协同迫害我。

    我的小女儿说,每次我被枉法关监,她都痛不欲生。2002年11月,我女儿在电话里听说我在监狱里,放声痛哭。她泣不成声的问我:“为什么在中国做好人被这么残酷迫害?法律何在?天理何在?警察在老百姓面前到底是扮演什么角色的?”

    五、我今天的处境

    2004年7月6日,我出狱后和我爱人到女儿家休养。11月下旬,我母亲身体不好,打电话叫我回家。回来后好些人告诉我:南骏保卫科到处找认识我的人,叫他们看见我回家就举报我,举报了给一千元举报费,不举报就通知相关单位扣钱。我回来没几天,他们来了好几次。

    11月30日,南骏保卫科人员又到我住的楼下面。当时我正准备到我母亲那里去。他一边跟着我不许我走,一边打手机,态度凶狠恶劣。我不许他跟着我,他立刻喊跟在我后面的警车警察。然后五个人:二个保安、三个警察到我家。12月上旬,我到市检察院申控处反映国安支队跟踪我一事,何处长说,他会给他们打招呼,以后跟踪时尽量不要叫我发现了。

    12月27日下午,我从家里出去,至少看见三个人分段跟踪我。这一阶段跟踪我的已不是便衣,我不知道是南骏收买的还是国安收买的,都是打临工模样的人。现在我处于严密监视盯梢中。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是黑箱操作,暗地里進行的,恐怖残酷的迫害再厉害,中国人民在电视上也看不到只言片语,只看到电视报纸对法轮功毫无道理的诬陷、诽谤和栽赃。就是到今天,他们每天让便衣和收买的流氓联合监视我,这些事他们都不敢承认,有胆子干坏事,没胆承认。

    我已经走过了五年多人间地狱的岁月。如果没有我的师尊慈悲苦度、谆谆教诲,如果不是伟大的法轮大法照亮我修炼的心境,我这个病得不修炼法轮大法早就不在人世的文弱老太婆,不可能走过这黑暗恐怖的五年,也绝对活不到今天。

    我流着泪写到这里。今天,已有很多真象大白于天下,已有很多国人知道“天安门自焚”“京城血案”等纯粹是江罗自编自演的漏洞百出的假戏;“1400例”、“豪宅”、“改生日”、“敛财”等完全是江罗指使爪牙编造的欺世大谎,用以达到煽动民族仇恨,灭绝好人的目的。

    我为中华民族长流泪:社会已乱到无可收拾的地步,人人都在为私为我,狠命捞钱,人人为近敌。却有一个巨大的人群在其师尊带领教导下,愿意反思自己,愿意重新认识自己,愿意修炼成高尚、善良、无私的好人。这本是民族的希望和民族光明的指归,可喜可敬,却无端横遭恐怖残酷的镇压。

    我为中华民族长太息:真善忍在中国横遭迫害,暴露出中国人整体良知被历届政治运动泯灭到了何等可悲的程度!中国将如何去面对?国人该如何去反思自己?令人可喜的是,很多人已明白了真象,很多人已在深思,很多人已在主动帮助法轮功学员,很多人已在陆续走進法轮功修炼行列。

    写到这里,我要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人。我要特别感谢曾书记,在他主管610期间,他为法轮功学员做了一些好事,我还要感谢吴政委,他后来也开始放松对法轮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眼睛是雪亮的,谁善谁恶完全了然于心。

    同时,鉴于对法轮功的镇压是一场民族浩劫,是一恒古罕见的罪恶,是完全违宪违法的;

    鉴于对法轮功的创始人、法轮功、法轮功弟子的恐怖迫害直接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5、33、35、36、37、38、39、40、41条,直接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14、232、233、234、238、243、245、246、247、248、249、251、252、253、254、305、307、397、399条,直接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教育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国籍法》、《著作权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监狱法》、《游行示威法》、《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信访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际法》、《世界人权宣言》;

    鉴于2004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民发出通知叫检举渎职违法行为,有限期至2005年6月;2004年12月1日,全国人大成立违宪审查机构,提出任何公民和任何组织都可向人大提出违宪违法的各种法规,并说审查确切即予以撤销,2005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提出不能以党代政、以权代法,党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鉴于迄今全国人大及两高纠错还未落实到实处,对法轮功及包括本人在内的法轮功弟子的恐怖迫害仍在继续;

    我特提出以下诉求,请坚持职业道德及正义善良之士声援并监督实施:

    一、立刻停止一切违宪违法活动,立刻停止迫害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法轮功,立刻停止对我的持续迫害;为法轮功及创始人及包括我在内的法轮功弟子平冤昭雪,立刻还所有法轮功学员自由身。

    二、立刻撤销以下完全严重违宪违法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1999年7月22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1999年7月22日)
    3、 人事部通知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7月24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缉令公缉【1999】0102号(1999年7月30日)
    5、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监察部关于对国家公务员修炼“法轮大法”等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1999年10月)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
    7、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
    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
    10、 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功的通知(1999年7月19日)
    11、 共青团中央发出通知规定共青团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7月24日)

    此致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南骏公司技术科退休职工 法轮大法弟子 董玉英
    200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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