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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实的诉说


    文/重庆市万州区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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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5年1月20日】由于我从小体弱多病,身体一直被病痛困扰着,曾经走访了许多有名的医生也都无能为力。所以学医根治自己的病就是我追求的目标。然而从医后帮助别人消除了痛苦,却一直减轻不了自己的病,后来我对医院治病失去了信心。在我对生命处于绝望时,98年3月有幸得法。法轮大法神奇的功效和教人向善的法理深深折服了我的心,修炼几个月后,各种疾病(哮喘,胆囊炎、甲亢、骨质增生、痔疮等)都统统不治而愈,人精神了,脸上光光的,白白的。

    正在我喜得大法为重获新生而高兴时,99年7月20日,江××政治流氓集团却铺天盖地的对大法進行诽谤、诬陷迫害。我百思不解,人民政府应该保护人民,为人民造福,然而所有国内媒体都大肆诬蔑法轮功和炼功人,如同文革时打倒刘少奇和一批老干部一样,一夜间成了“反革命”。其实,法轮功根本就不是像新闻里所诬蔑的那样。法轮功要求炼功者修心重德,以德化功,从而达到强身健体,甚至到更高层次。真正的法轮功修炼者都是按“真、善、忍”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要在生活中真正做到,做不到的,那就不能说他符合修炼人的标准,也达不到祛病健身的目的。一时间江氏集团把上亿人推向对立面,不少人被抄家,劳教,判刑,甚至被折磨致死;这样做能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好处吗?我是炼功受益者应当站出来澄清事实,因为修“真、善、忍”的人就是要敢于讲真话,树正气,让更多的人从谎言和欺骗中走出来,让每一个人能真正认清好与坏、是与非,让正义与公理重现人间。所以2000年3月底,按照《宪法》赋予公民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的权利,我踏上了去北京上访的征程。一路上受到各级政府人员、610、警察的层层封锁和阻拦,在正义之士的帮助下终于到达了国务院信访办,呈上法轮大法好不应该遭到取缔的书面材料。

    我交材料后正打算回家,哪知信访办成了公安局,当时就被警察扣留,送驻京办事处。一到办事处就遭到搜身,身上的财物一扫而空,扣留两天后由公安陈家国、苏军等四人押回重庆,再转回故乡万州。万州区龙宝公安局又拘留了我15天。公安科长李隆全扬言要敲诈8000元钱才能放人,后来拘留所见拘留时间已满,李为了避人耳目,不敢再上门逼钱,才暂时放我回家。

    7月22日,早上六点多钟我到广场晨炼,一到广场就被埋伏的警察非法绑架到龙宝公安分局,恶警们逼问了一天,最后他们说:“那好,如果没什么你就签个字吧。”我没有答理他们的要求。天色已晚,做笔录的干警又假装说:“你自己看看,只记了一个问题,没有别的,签字就了结。”并把笔录推到我面前,递过钢笔。我一看信以为真的只有一个问题,没有写别的,就签下了名字。哪知这是一个骗局,结果一签字就不准走了,非要关进拘留所。我始终不配合,科长李隆全说:“你想回家,走不脱了。那次就不该放。早就该圈起来了。”这时我才知道他们是骗签将我非法判劳教两年的手续。

    就这样,2000年8月17日我被非法送到重庆女子劳教所,一進劳教所就听到高音喇叭放着诬蔑诽谤大法的谎言恶语,看到所有墙壁上都贴满了栽赃、陷害、张冠李戴的恶毒图片和邪恶标语;干的是高强度性超体能的奴役生产和拼命干也完不成的任务;因为生产没有定数,随意增加生产量,完不成任务就罚分数,延长刑期,没有任何手续,有一次我被罚三千分又被非法延期三十天。

    2001年元旦中午,我因打坐炼功,邪恶的恶警就指使李芳英、陈永莉、吴光于(均是吸毒犯)来包夹我,对我肆意打骂,让它们对我精神和肉体上進行摧残,说往死里整。于是我被五花大绳一直吊到晚上,右手小指和无名指被李芳英咬破,鲜血直流,至今还留有疤痕。尽管如此,他们仍不放过,又将我戴上手铐,三天不许睡觉,导致眼睛充血;吃饭还包夹克扣饭菜,随意打骂,不让解大小便。元月13日我被吊铐在很高的床柱上,脚尖触地,手腕被手铐铐上了很深的裂痕,陈永莉又举着木凳砸我的腹部,吴光于双手抱肘狠狠的撞击胸部,腹部,导致我腹部胀痛,下坠,剧痛难忍,要上厕所时足足憋了五个多小时,身子无法支撑,脸色苍白,直冒虚汗,气往下沉,后来这些邪恶怕把我迫害死了负责任,才有所收敛。那时胸部、腹部剧痛难忍,鲜血从肛门流出来,血块,粪便混在一起,全身冷汗直流,整个大脑昏沉,眼前发黑直至休克。可是刚缓和过后又被吊铐了三天,前后共铐了15天。面对残酷邪恶的迫害,大法赋予了我坚强的意志,我知道自己不是坏人,更无罪可言,我一定要活着出去去揭穿他们严重的迫害。

    2001年9月劳教所将没被强制转化的大法学员集中在四中队残暴摧残。2002年3月上面派人来检查,见仍有二百多名坚信法轮大法,恶人暴跳如雷,冲着四中队的大法学员怒声吼叫:国家花了巨大代价,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来“帮助”你们,你们仍“顽固不化”,“多么耐心关心你们”等等鬼话。这就是他们的逻辑,他们紧追随江氏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好人非法绑架判刑,随意打骂,直至酷刑致伤,致残,甚至致死;还厚颜无耻的说是“关心”、“爱护”真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随之而来的是迫害不断的升级,从2002年5月13日起强行将大法学员集中“训练”加重肉体的迫害,精神上摧残;后来恶警指使吸毒犯将已经打伤不能行走的大法修炼者强行拖到名为“整训场”的地方,在众目睽睽之下大打出手。有的被打得鼻青脸肿皮肉破裂,有的被打得面目青紫遍体鳞伤,有的被打得肌肉深陷萎缩硬结。白天挨打,晚上不准睡觉,还罚酷刑站军姿。所谓站军姿就是身体用力挺直,两手下垂,中指紧贴裤缝;如果稍有站得不规矩的,轻则耳光,重则拳脚相加。罚“军蹲”更残酷,全身重力只落在一只脚尖上蹲着,不准动弹,否则重罚或延长刑期。一般人练军蹲时,十分钟换一次脚,两个小时下来,根本站不起来,要双人扶才能站立。而我们身心受到残酷的迫害,竟规定一个小时换一次脚,一蹲就是半天;起来时还不准人扶,让自己站起来行走。过后参与迫害的恶警就折服的说:“法轮功真神奇、不可思议”。其次侮辱人格的就是走“鸭子步”。双手按在双脚的踝骨处,一步一侧身,一拐一拐向前走,他们将我们欲哭无泪的痛苦作为开怀大笑的游戏。“木偶坐”要学员像木偶一样,一点一点抹去思维,听从其折磨,稍有动弹,便拳脚相助,施以酷刑;关小间更可怕。把一个人关在潮湿的小黑屋里,吃、喝、拉全在里面。晒太阳、淋雨雪,更是家常便饭。日复一日生不如死地折磨,煎熬、精神上摧残着,而且肉体上的迫害,还不能有任何怨恨和不满的表情,反之则强行遭毒罚。

    劳教两年满期后,他们见我仍不接受恶毒的“转化”,2002年7月22日服刑日期满时也不放人,以各种借口又非法超期关押四个月。那时我身体已十分虚弱,全身浮肿,神志痴呆,站立困难,恶警怕把人拖死而负责任,于2002年11月19日才放回家。到家后我坚持学法炼功,一个多月后身体就恢复正常了。

    回家至今仍一直遭受到十多次的骚扰。2003年3月6日天城分局的廖、万等人来我家,名为关心,实为逼写“保证书,悔过书,反揭发书”。后来派出所的张勇也数次带人来逼写“三书”,还常威胁说:“不写就影响全家,殃及孩子,没收房子,取消低保等”。并多次想诱骗到重庆听“心理专家”讲课,通知带身份证去移民办等等。我当及揭穿他们想继续迫害的谎言,并我明确告诉他们:我到北京国务院信访反映意见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写什么悔过书,我炼法轮功身体健康了不能说一句大法好吗?写什么“揭发书”,要我揭发什么?!他们理屈词穷,多次无果而归,却又不肯罢休。

    2003年5月13日,由公安局、国安、办事处、居委会十几人来抄家。并强行搜走全家的照片,炼功带,收录机两台后。又将我非法绑架到公安局,企图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后来我坚决不从,因为我们修真善忍没有错,它们身着警服不应该这样对待一个做好人的群体,就这样又折腾了一天,直到天黑后才放我回家。

    尊敬的乡亲们:李洪志师父要求炼功人做好人,淡泊名利,做到“真、善、忍”有错吗?真就是办真事,说真话,不欺骗,不说谎做了错事不掩盖,最后达到返本归真;善就是要有慈悲心,同情弱者,帮助穷人,乐于助人多做好事;忍就是在遇到困难时,受到屈辱时要想得开挺得住,不计不报,不怨不恨,能吃苦中之苦,能忍常人难忍之事。然而它们却容不下一个做好人的修炼群体?

    大家还记得吗?昔日文化大革命的结局不应证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天理吗?我们坚信真象一定会在不久大白于天下,“没有黑暗就显不出光明,没有罪恶就不知道善美”。虽然我们没有任何政治目的,但善恶有报的天理却始终证明了一个事实,在历史上一切迫害正的从来没有成功过,无论其当权者一时是多么的权倾朝野不可一世,但最后的下场却是可悲的,善与恶的表现终究会得到各自的结果,迫害好人的邪恶之徒必将会得到应有的报应。在不久的将来,时间会证明这一切!所有善良的人都将会看到!同时也在此善劝那些还在迫害大法的人,你们想过自己以后将要承担什么罪责吗?迫害善良的是没有好结局的!

    “真实的诉说”是我受迫害的真实情况。我无钱找律师,又不会写起诉书。所以我写“真实的诉说”让你能明白真象!如果有人问:你起诉何人?回答:所有迫害我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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