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月15日】大法弟子刘泽芝于2004年7月14日被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恶警抓送到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刘泽芝四十岁,是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十里镇人。1998年春得法。修炼大法后全身疾病不药而愈。99年7.20大法遭迫害后,刘顶住政府和家庭压力,坚持修炼。
其夫王新安,40多岁。婚前因犯罪曾被判刑7年,后刑满释放。王因受政府、电视诬陷法轮功的谎言毒害,加上旧势力的邪魔附体,经常毒打、怒骂、干扰其妻刘泽芝学法炼功。如,当刘在打坐炼静功时,其夫就点燃花炮扔進刘的大腿部,把衣裤炸开;多次点燃草把,放上辣椒面,再用大扇子把浓烟扇向刘,熏得刘双眼流泪,咳嗽不止。刘总以大法弟子的姿态“忍”着,坚持实修不动。王见这卑劣的手段不能让刘放弃修炼,就趁政府抓捕修炼人之机,阴谋到政府举报。2003年春,王借酒发魔,到当地派出所报告说:“我女人现在仍在家炼法轮功,你们不管我就到县公安局告”。派出所恶警一听,不问青红皂白,把刘泽芝抓捕送到县拘留所,关押一月。
刘回家后,对王讲大法的好处和大法为啥遭迫害的真象,其丈夫勉强认输。可没几天又恶性发作,有事无事在家摔东西、打骂刘泽芝。2004年正月十四日,刘为救度众生,到附近村庄去发大法资料,被其夫告密。刘二次被恶警关押到县看守所。
刘在看守所多次遭毒打、逼供,被逼说出资料来源,刘拒不供认同修并在所里炼功,向干警和犯人讲真象。她还任劳任怨,一人干几人的活儿。后被邪恶毫不讲理的判刘一年劳教,监外执行。
刘的丈夫王新安整天游手好闲,原一家三口靠刘一人经营路边小吃店维持生活。两月后刘被放回家,其夫把原刘辛苦经营几年的小吃店占为己有,并强吞了所挣的万余元存款。小吃店的一切脏重活都让刘一人干,收入归王一人所有,不给分文零花钱。并毫无人性的让刘吃剩饭菜,一、两天不馊的饭菜不让吃,更不让其看书炼功。刘无奈只好到城里提泥包做小工,在功友张家住一宿、李家歇一夜,过着流浪的生活。
邪恶的公安和其丈夫仍不放过她。2004年7月20日敏感日前,恶警去刘家打探,发现刘泽芝不在家,其夫又恶人先告状,说:“刘泽芝成天还在外发材料……”2004年7月13日,光山县恶警武卫国带人把刘泽芝从工地抓走了,第二天县610、公安局不按法律程序,未通过当地乡村和当事人家庭,武断的匆忙把刘泽芝和潢川彭店乡大法弟子刘正芳(女,40多岁,已被光山关押4个月了)一同送往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刘走时是夏天,只穿一身单衣。
刘泽芝在监狱已被迫害半年之久,家中还有个十二岁上小学的女儿。其丈夫王新安整天吃、喝、玩、乐,从未想到去狱中看望刘泽芝和给妻子送寒衣。这样的恶棍早已犯了“家庭暴力”和“残害妇女罪”,如不及早回头,终会遭报和受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