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日浏览  
  • 订阅明慧  
  • 网站地图  
  •  
     
  • 天津建新劳教所的酷刑“黑棺材”
  • 为法轮功学员讨公正,名律师状告无门
  • 石家庄法轮功学员黄伟的行政起诉书(高智晟律师代书)
  • 破晓(三)
  • 大连港理货员曲辉被劳教院折磨致高位截瘫已四年(图)
  • 哈尔滨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吴殿成践踏法律迫害好人
  • 王凯波遭开封恶人劫持 老母四处奔波为子申冤
  • 夫遭迫害双目失明 妻怀孕九月被催产 四岁幼子遭劫持
  • 吉林监狱的种种造假行为和虐杀好人的各种暴行
  •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迫害大法学员的事实
  • 参与虐杀13人 凶手孙绍明竟成“杰出青年卫士”
  • 还我丈夫吴圆
  • 王金波在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被迫害得生命危急
  • 湖北荆州资料点被610、国安特务破坏详情
  • 安徽阜阳国安特务和恶警犯罪事实
  •  

    首页 > 大陆消息 > 迫害详情


    李智泳被长春市绿园公安分局、城西乡派出所折磨(图)


    文/长春市大法弟子
     
      打印机版


    【明慧网2005年1月11日】李智泳,男,26岁,长春市大法弟子,1978年6月12日出生,初中文化,被非法抓捕前在长春市工商行职工食堂工作。

    2002年3月11日早晨上班时,李智泳被绿园区分局及城西乡派出所恶警绑架至城西乡派出所。在派出所,李智泳遭到几名恶警轮番毒打,逼问他在同修那里拿过多少传单,李智泳没告诉恶人们,恶警们就把他带到一个黑暗的小屋内,继续施以酷刑。恶警们用手铐子,一只胳膊从上面背过来,另一只胳膊从下面背过去,将两只手强行铐在一起,让李智泳直立站在墙边,如身子不直便用脚踹他膝盖。

    这时绿园分局一名大队长指使一名恶警,按住李智泳的双肩来回揉动,此酷刑称为“揉面”,并扬言铁齿钢牙也想办法给撬开。(以下图片为法轮功学员重组当时迫害的情景)

    高精度图片
    示意图1:酷刑“揉面”
    高精度图片
    示意图2:酷刑“揉面”

    此酷刑没达到预期效果时,由一名恶警拿来了三个啤酒瓶子,强行塞进李智泳背铐的两只胳膊底下,李智泳当时剧痛难忍,本能的弯下了腰。

    高精度图片
    示意图3: 背铐加三个酒瓶子

    恶警们见他弯下了腰,马上用脚踹他膝盖,他立刻条件反射的直起了腰,但是由于剧痛他马上摔倒在地上,啤酒瓶子摔碎了,把李智泳的头部划破了。

    高精度图片
    示意图4: 瓶子碎了头被扎破
    高精度图片
    示意图5: 瓶子碎了头被扎破

    恶警们见此情景暂时停止了施暴,但随即将他带到绿园分局二楼,逼迫李智泳坐在铁椅子上继续非法审讯他。

    高精度图片
    示意图6: 被铐在铁椅子上

    就这样在不允许喝水、睡觉的情况下,李智泳被非法审讯了两天两夜遭受各种酷刑后,被送往长春市第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间,李智泳家人给存的钱因不能接见无法对证,李智泳只收到一部分,其余的被何人扣押不知。家中存的钱不是由个人随意支配,每天必须吃看守所做的加餐(15元/天),吃不吃钱都照样扣除,因此要想买生活用品也是很难。看守所每逢上级检查,便提前告诉屋内在押人员,屋内没有管号的,上厕所随时可以去,喝水也随便,睡觉铺位都宽窄一样。然而这些在上级检查完后,事实却与其相反,屋内有管号的,它可以随意打骂别人而不受处罚,因管号的都是有关系的(所谓关系是指家人拿钱给管教疏通,从而拿东西方便,也给此人在屋内有宽松环境奠定基础),喝水、上厕所都由管号说了算,睡觉不管人再多再挤,管号也是很宽的铺位,被褥自己就两、三个,而别人都是三、四个人盖一个,号内最多有两名大法弟子,不允许互相之间说话,也不允许与别人随意交谈法轮功,坐板时不允许闭眼睛。

    李智泳因被绿园分局刑讯逼供,导致胳膊抬不起来,恶警们怕留下证据,把案件搁置3、4个月才递交检察院。在检察院提审李智泳时,他的胳膊已基本恢复正常,李智泳由此向检察院揭发绿园分局刑讯逼供,然而检察院却以证据不足为由而置之不理。

    在把李智泳的材料及起诉书递交法院时,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局。公安局再次制造证据,重新编造事实,上报法院,此时中央下令马上处理超期羁押案件。李智泳这时已被非法关押1年6个月,最后,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判李智泳有期徒刑四年。李智泳不服判决而提出上诉,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没有做调查的情况下,就驳回了李智泳的上诉,维持原判。李智泳被非法关押1年零9个月后送到吉林监狱。

    附电话:区号0431
    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地址:普阳街副81号 邮编:130062
    办公室:7613124 纪检:7613125
    长春市公安局地址:人民大街2627号 邮编:130051 传真:8966903
    总机:8908000 办公室:8908066 指挥部:8922156 指挥中心:8989110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景阳大路26号 邮编:130000 总机:7685400
    7685401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5/4/18/59751.html)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5 MINGHUI.ORG
      推荐给朋友
      意见和建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