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月1日】自由亚洲电台记者2004年12月31日报道,一名中国大陆的知名律师就中国出现的违法行为,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据法新社星期五报道,高智晟律师在致吴邦国的信中说,在他受理的黄伟的案子中,存在着违法现象。 高智晟在信中说,被政府指控为法轮功成员的黄伟99年以来两次未经审判和司法程序,被处以劳教。黄伟于今年(2004)四月再次被捕并于六月被处以劳教。黄伟拒绝在他的审讯记录上签字,因为他不承认被指控的所谓罪行。
高智晟还在信中透露,有地方法院接到上面指示,不受理与法轮功有关的案子。高智晟认为,行政干预司法与执政党力图建立独立的司法体系以及建设法制国家的目标,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