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9月6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和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各级领导:你们好!
我今年17周岁,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就在我临近高考之际,我的爸爸张培齐、妈妈刘美君因修炼法轮功而相继被非法关押在安图看守所。我的妈妈于2004年3月13日被非法抓捕后,公安机关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强行将我妈妈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在此期间,我四处打听爸爸的消息,得知爸爸于3月20日也被劫持。
3月21日安图公安局国保大队申京柱,金真山,于学,郜波等人雇用黑社会的流氓谭光明等人,将我爸爸带到安图县两江地区的海沟金矿(此地比较隐蔽)進行了7天7夜的刑讯逼供。他们将我爸爸捆绑在“老虎凳”上,用几寸粗的硬塑料管子毒打,把烟头塞进鼻孔,浇凉水等等,用残酷的方式折磨我爸爸。我爸爸被他们折磨的几次昏死过去,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儿好地方,双腿也被打残后无法行走。
我爸爸被抓之后,我在坐环城车时听到警察说:“张培齐这小子真有刚,当时差点被打死,要真死了那就麻烦了。”当时我真的很担心也很害怕,爸爸落在这些为自己的一点利益就能丧失人性、丧失良知的恶警的手中,会被“合法”的打残,打死怎么办?我们国家现在不是发生很多这样的事情吗?人被打死后通知家属,竟说自杀或突然病死,而不了了之。所以我急忙去有关部门请求看望一下爸爸,了解一下我爸爸被抓前后的具体情况。但是他们却互相推脱,无人问津。他们为什么不让我见一下我的爸爸呢?他们到底对我爸爸做了些什么呢?他们到底想隐瞒些什么?是不是怕我知道爸爸的伤势多重?还是怕他们见不得人的法西斯的邪恶行为被曝光?还是我爸爸真的出了什么事怕让我知道?
当我质问有关人员时,他们不但不给我合理的解释,反而把我撵出办公室,拒之门外。我想问一下:这就是所谓的“为人民服务”?这就是所谓的“让人民当家作主”的政府机关对待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待遇吗?
没有办法,我自己就四处打听爸爸的消息,得知爸爸被关押在看守所。我爸爸的身体已经在他们的酷刑折磨下,严重受到伤害,双腿被打残,至今无法行走。幸亏我爸爸还没有被他们折磨致死,遭受到那么大的迫害和非人般的折磨,还能保住生命。可是我又很担心我的爸爸,因为他们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满意的答案,爸爸还会遭到什么样的酷刑呢?真的不明白,我爸爸、妈妈没有杀人放火,也没偷,没抢没做任何违法的事,只为了强健身体,做一个好人才修炼了法轮功,有什么错呢?为什么非要遭到绑架,非法关押,酷刑折磨呢?
看到这血淋淋的事实,怎么能让我相信“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谎言。现在肆无忌惮的为所欲为的执法犯法、践踏宪法、无视国家法律的,不是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而这些老百姓用纳税的钱养活的执法人员,整天口里喊“为人民服务”,背地里却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和伤天害理之事。
试问苍天,试问大地,试问那些有正义感的好人,当今社会天理何在?警察的“警纪”何在?难道国家的法律只是针对那些手无寸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普通老百姓吗?难道执法人员就可以肆意妄为吗?难道人可以白打残、打伤就不用追究法律责任吗?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口号是真话还是谎言?试问,我爸爸被非法关押后,所遭受的一切非人的待遇,将如何处理?
有人说:“胳膊拧不过大腿”也有人说:“当今社会是金钱第一,权势第一”你告他们没用的。我也知道当今社会是一个金钱的社会,是一个讲权位的社会。我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家的女孩子,我无钱也无权,但我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我相信老人讲的“善恶到头总有报”,我相信有正义有良知的善良的人们一定会理解我,支持我,希望你们伸出援助之手为我加油。我就是四面碰壁,踏破铁鞋,走到天涯海角也要为好人讨个公道!
2004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开展一年的“严肃查办利用职权侵犯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破坏选权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虐待监管人员案件”。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为爸爸所遭受的不公讨一个说法。恶警折磨我爸爸的案件属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监管人员案件”,针对这典型的案例,检察机关将如何审理,我拭目以待。
此致 敬礼
张耀尹
200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