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9月27日】小兰是一个纯洁、天真、善良温柔、真诚、美丽的女孩。几年的法轮大法修炼中,她改掉了所有坏毛病,听到了许许多多各类赞扬她的话,都说她是好人。在江氏集团对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中,小兰多次被关押在北京和沈阳的监狱里,遭受了非人的迫害。一、在“北京西城区看守所”
1.扒光衣服搜身两次: 在女警的监督下,女犯要求所有的女大法弟子脱光衣服搜身。
女犯顶着小兰的脖子挨墙,大叫“把衣服全脱掉,不然就到那边去”(指六、七个全身裸体的女人和女孩,男警有时还要路过。)小兰迫于压力和女犯把自己的衣服全脱下来了,被逼站在门口,当时天黑不知门外是否有人观看,或被录像。女犯当着众人的面把她的衣服一件件的摸来摸去。让人感到耻辱和委屈。
2.上厕所是公开的:小兰和其他女同修被安排住在了男监区,那里到处是异味,卫生条件非常差。厕所是用大玻璃隔开的。上厕所时外面的男犯和警察们都能看到。
3.警察敛财:是一贯的,以警服为护身符做着欺压百姓的事情。
4.掀起内衣殴打、性虐待:小兰炼功并且劝同修都炼,遭到了女犯们的群殴,警察们不管,还很支持。女犯掀起小兰的内衣,前胸在男犯们面前裸露。还站到胸部、臀部、背部上面说:“我要把你踩平。”小兰心里想着法,并对她们讲真象。几天后,大家共同开创了学法、炼功、交流的环境,有的犯人都看到大法弟子的祥和心态和超常的身体状况,被感动得哭了,有的也想学大法了。
5.性虐待:小兰打坐时,女犯用很大的力气踹后背、踹头。有时,把小兰推倒了,小兰没把腿放下,她背着地,面朝天,女犯就狠狠的踢、踹小兰下体,拽着头发打脸、打胸。
二、曲别针扎手背、挑指甲:沈阳恶警强制小兰蹲在右面和后面有东西的地方,前面齐头的是一张桌子,恶警A坐在桌前,左边坐着恶警B。小兰蹲在矮小的空间里,头不许超过桌子,看着地。恶警A把小兰的手放在桌子上,把曲别针拉直,扎小兰的手背,手背上都是血眼。它还想把小兰指甲挑开,并大声叫喊:“我就是地狱里的小鬼,我不怕报应!”小兰一直不说话,忍着。结果恶警说了许多对人格污辱的话。还说把小兰的衣服都扒光了,当时地下室的所有同修都能清楚的听到男女恶警对小兰所说的恶毒的话。男同修都站起来了,推门,有的被恶警打,也可能被电了。
小兰非常单纯,从没离开过父母的呵护,也没交过男朋友。可是恶警A和B对其动手动脚的,使其心理受到了很大伤害,而且那种受迫害的情景记忆很深。
三、在“沈阳收容站”:
食物是用脏水桶装的:每天吃的白菜汤是用有着厚厚污垢的水桶装的。食物有非常特殊的污垢水桶的异味。正常情况下是无法進食的。
四、在“沈阳第五拘留所”
人格侮辱:那里厕所靠着门,大门不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