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9月19日】广州市槎头劳教所,凡广州籍女法轮功学员被当地公安非法抓捕并被劳教者,都被送往该所。广州红泥劳教所,凡广州籍男法轮功学员被当地公安抓捕并被劳教都被送往该所,地点在花都。
深圳市第二劳教所,凡深圳籍男法轮功学员被当地公安抓捕并被劳教、包括外地籍学员被深圳恶警非法抓捕的,都送往深圳市第二劳教所,地点在龙岗。
广东省妇女劳动教养所,该所非法关押除了广州地区之外的广东籍女法轮功学员。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除了广州、深圳两个地方外,全省的男法轮功学员被劳教都被送往该所。在过去五年的迫害过程中,三水所一直充当镇压法轮功学员的“黑老大”,它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经验”多来自马三家等北方劳教所,然后又转到省内其他各所。
除了上面五所,自迫害法轮功以来便一直启用之外,2001年以后,珠海劳教所后来也非法拘禁珠海籍或被珠海恶警强送劳教的法轮功男学员。
以上是广东省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按籍贯分布情况,与全省几所被指定非法拘禁法轮功学员的劳教所的关系。这是指一般情况,外地籍学员被送劳教就以出事地点的所属地区来分。
也有一些较特殊情况,如广州籍的李访松,原是广东省公安厅第九处的一个接近退休的老干部,因到北京上访被送劳教二年,按籍贯所属应送广州红泥劳教所,但不法人员惧怕影响而改送三水劳教所。诸如此类还有一些,但不是一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