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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黄埔法制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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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9月17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路,有一所谓的“法制教育” 学校。不少坚持“真善忍” 真理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禁在这里,不但失去了宝贵的自由,还受尽了野蛮的迫害和残酷的折磨。

    由于其罪恶的行径是见不得天日的,所以它混在戒毒所里不亮相。对外公开,只挂戒毒所的招牌,里边五层楼上才挂“学校” 的牌子。其次,在受迫害期间大法学员都是独身被关在单间房里,不仅窗户不给开,还要用报纸糊住,封得严严实实的,绝对不让别人看见。迫害都是鬼鬼祟祟的在夜深人静至天亮之前進行,白天恶人只用恶语恫吓,黑夜才滥施刑罚,把人置于求死不能、生不如死的可怕境地,同时还不能让别人知道。还有,就是晚上把人打得伤痕累累,那么在白天,即使天气再热,气温再高,也要强迫学员穿上长袖衫和长筒裤,以遮盖伤痕,同样是为了不让别人看见。再有就是受伤学员头部、肢体或衣服上的血迹,当时就强迫你洗掉,校方怕留下日后被控告的罪证。由此种种,足见恶者心虚理亏,极怕曝光。明知非法,见不得人,却又一意孤行,非干不可,究竟是为什么?

    至于说到迫害情况,如随便侮辱人格,以及拳打脚踢,或低头喷气式,或其它样式的长时间蹲站(还要把肮脏的垃圾斗倒盖在头上),连续几天、上十天都几乎不让睡觉,每天仅让躺2-3小时,把灯开得通亮耀眼,刺得人头晕目眩,无法入睡休息。连六、七十岁的体弱婆婆都不放过,所有这些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恶人把绝食抗议的学员紧紧的绑在座椅上,强行灌盐、辣椒水之类的刺激性液体、流质,还要百般羞辱和折磨。

    据我所知有些学员的腿都几乎给打折了。我自己的双腿就给打得蹲不下去,大腿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伤,两个月还消失不了。打手们用拳或4分粗的自来水铁管,狠劲杵学员的胸部,两个月后受伤处尚隐隐作痛。有的打手甚至用自来水铁管横扫我们的头部,或用硬木特制的烟斗猛敲,把我的头部打得到处是肿包,睡觉时枕头都有困难,有两次还给打出血来了。有些学员的指甲,竟硬生生的给从肉上掰裂开来,直到流血痛彻心肺为止,毫无人性,残忍至极!还有令人不能容忍的是,把学员的手脚捆得紧紧的(手绑在背后)然后倒提起来,再把头按在厕所茅坑里强行灌水,一次一次的反复,直到把人灌得死去活来。许多学员和我都受过这种邪恶至极的折磨。总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残酷手段层出不穷,我在这里揭露的仅仅是部分事实。可见此处的所谓“法制教育” 学校,实际上就是最无法制的,简直就是无法无天的集中营,是镇压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魔窟。

    众所诸知,在今天文明進步的社会里,即使是罪大恶极的死囚,在执行死刑前都不应该,也不会受到上述种种极不人道的虐待。可是,所有被非法拘禁在校的法轮功学员,虽然都仍然是国家公民而不是罪犯(这点连校方负责的不法官员都不敢否定),却千真万确的受到了上述种种极不人道的野蛮折磨和残酷的迫害。

    对法轮功学员的种种迫害,实际上是对历史文明与進步的最大亵渎与嘲弄,是对社会民主与法制的最大蔑视与挑衅,是对国家宪法保护公民之基本原则的公然违反,是对人类公认的神圣人权的粗暴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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