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9月13日】酷刑之一:穿心铁杠
迫害方式:将两手铐紧,让人蹲下,两只胳膊抱膝,将铁杠从胳膊上腿弯处横穿。然后将杠子抬起,放在两张办公桌上,此时受刑人面朝上、背朝地。手铐深嵌入肉中,巨痛钻心。不到10分钟身上疼得大汗淋漓,地上全被滴湿,一般再强的壮汉,也仅10分钟就是极限,受刑者往往腿会残疾,酷刑成招。
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公安局恶警苗小朋、黄唯(现已调出)曾使此酷刑,迫害大法弟子陈健,时间数十分钟。
酷刑二:吊大秤
迫害方式:将一只手戴铐,绳子拴在铐环上将人吊起。将另一只手再戴一副铐,用绳子用力拉向一边,拴死在窗户上,此时受刑者身体呈倾斜状,如用大秤称物一样,此酷刑类似五马分尸,残忍之极。受刑人承受极限很短。
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恶警队长王腾勇等在南阳市永安路审查站对十名大法弟子施用此刑。其中山东大法弟子王怀英在几个小时之内被活活吊死。王怀英家属到时,南阳恶警竟蛮横无耻的勒索几千元火化费,遭到家属严厉拒绝。
酷刑三:脚镣内带尖刺
另外,还有一种很残忍的迫害方式:脚镣内设置尖刺,给人戴上后,由两人架胳膊跑圈,此时尖刺扎人脚踝骨,且尖刺搅动,巨痛无比。
南阳县大法弟子马飞,2000年在北京平谷县监狱受此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