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30日】酷刑发生时间:2001年9月27日
酷刑发生地点:张士教养院小楼三楼
酷刑名称:烧鸡大窝脖
施刑幕后责任人:沈阳张士教养院警察 史凤友(张士洗脑班负责人)、程殿坤(张士教养院政委、副院长)
图1--图9为酷刑“烧鸡大窝脖”演示图,由此种酷刑受害者、沈阳法轮功学员郑守君本人演示。本图片无法准确到位的再现当时的痛苦姿势和恐怖气氛。郑守君自述酷刑经过:2001年9月27日早上七点半,在张士教养院警察史凤友、程殿坤幕后指示下,七八个“帮教”人员开始对我進行洗脑。我不配合,他们便撕下伪装对我大打出手,我严厉的正告他们:这种卑鄙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七八个人恼羞成怒把我扑倒在地,在挣扎中我的脚被铁器划伤,袜子撕破,脚上鲜血直流。
最后我被按到了铁桌下,他们先把我的腿水平固定在地面上,大约四个人勉强按住我的脚(双腿成30度角),使我不能动。剩下的几个人把我的脖子绑在两个小腿肚上,然后开始往下压我后背。我是个大块头,身材又高又胖,当时体重有90公斤,肚子大。平时坐着最多也只能保持上身与下身成90度角。而此时却把我的上身压平与下身成0度角,肚子被压错位挤到两侧,脖子与脚踝骨成一条直线。然后用床单把我的脖子和脚一起固定住,这使我上身不能抬起一点。这时我的面部和腹部同时触到地面,而后又把我双手反绑。
他们不断踢我的腿,问我“还炼不?若炼就一直绑着你”。我说:“把骨头碾成渣也炼!”。当时我感觉全身的筋骨都抻断了,痛苦到了极点,如万刀刺身一般,身上的衣服被汗水浸透,在地上留下一滩水。我在痛苦挣扎中叫喊声很大,警察完全可以过问一下,可是没有一个警察来过问和阻止。其实就是张士教养院的警察以“减期”和其它“宽松政策”为诱饵,幕后怂恿“帮教”人员行恶的。
这一姿势持续了三个半小时--四个小时,直到12点吃午饭时间到了,因为没地方吃饭,才给我松绑。当时我已失去活动能力,即使松了绑身体依然保持酷刑的姿势无法动弹,稍被人一碰立即万分痛苦。但他们还是又踢又掐又打的把我的上半身硬掰起来。这掰的过程中撕心裂肺的疼痛使我几近昏厥,痛苦无法形容。之后三个半月我无法正常行走,脚和腿错位,变得脚心朝上、脚踝骨着地。“走路”时,必须有人搀扶才勉强能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