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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谭香玉被天心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半


    文/湖南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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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8月25日】谭香玉,58岁,小学文化,在单位兢兢业业的工作了几十年,于1992年退休,家住长沙市豆豉园29号,现住井奎路机械化公司13栋中门404房。谭香玉已是花甲之人,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被天心区法院判刑3年6个月。

    检察院对谭香玉是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指控的,这个是不成立的,因为:
    一、我们没有组织,也不是什么教会,是修炼,是个人信仰。
    二、气功是史前文化,是中国历史悠久的史前文明,太极、河图、洛书、周易、八卦从古流传至今,因此早在宪法上有明文规定,宗教、信仰自由。

    自修炼后,谭香玉俩老心性提高了,身体也很好,与女、儿们的关系都很好,全家人和睦相处,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儿女们在外地,工作也安心,对俩老也放心,没有牵挂。

    可1999年7月20日风云突变,不法人员突然对大法弟子采取抓、非法关押,使谭香玉这四年多来一直经受着苦难。1999年7月21日谭香玉被关押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监视居住38天,日付支120元,连一张白条也没有。

    1999年12月谭香玉从儿子那里刚到家4天,学宫街居委会、派出所等一行人就找上门来,逼着她写保证。由于谭香玉坚修大法不肯写,被他们又骂又吼的硬逼着这对花甲老人离家出走,说什么不走要用砖头砌死房门。在谭香玉退一步答应第二天就走的情况下,等他们离她家不到5分钟的时间,他们就电话通知她单位停发退休金,这一停就是半年。

    2000年11月谭香玉看在长沙实在呆不下去了,经常有人来骚扰,她丈夫就去单位想要一套房住,可在冷水滩巧遇一大法弟子发真象材料,他也要了约20份,被冷水滩派出所抓住,关押22天。先说要罚款一万元,后单位有领导出保罚款三仟元才放人。可2001年2月冷水滩派出所又莫明其妙的来长沙将她丈夫抓走,直接送劳教所。(在冷水滩被抓时一恶警对她们毒打。)丈夫抓走后,谭香玉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抓他,到派出所才知道是因为那一万元勒索罚款还有七仟元没有交的原因。

    2001年3月8日,半夜芙蓉区派出所将谭香玉抓走,丢下一个小外孙女才只有2岁在床上没有人照顾。在拘留所,恶警多人轮流通宵达旦的审她,又吼又骂,在她头脑不清醒的情况下乱说了一些错话,后劳教一年,劳教所对谭香玉的精神折磨使她身体状况非常不好,于2001年9月24日保外就医回家。

    2002年元月谭香玉又被芙蓉区拘留15天。她女儿在恶警抓时制止他们绑架,却被按倒在楼梯上遭毒打。中国这么大的地方就没有修炼人的容身之地,逼得她俩无处安身,到处流浪,女婿因为他们的修炼,摩托车被扣押。

    2002年12月,女儿们看谭香玉俩老过着流浪生活不忍心,因此东拼西借买了一套二手房(在机械化公司),可2003年8月22日又被恶警抄家。其实谭香玉家被抄了多少次,她也记不清了,非法关押、绑架、随时被抓走也不知有多少回了。

    2003年8月22日,谭香玉在长沙东塘友谊市场被天心区公安分局政保科非法抓送看守所。

    这些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当大法弟子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受到严重的迫害的时候,不但没有地方说真话,反而遭到无辜的关押、判刑。

    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参与政治,也根本没有对什么政权感兴趣,一直在等待、在盼望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及善良的人们能理解和认识法轮功,希望能象1999年以前那样,和全世界包括香港在内的大法弟子一样有个正常的修炼环境,仅此而已。大法弟子都是在做好人,无论在社会上、在家庭中、工作中,都是很好的人,这是有目共睹的。大法弟子做好人,这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讲本来是件大好事,却遭受如此的迫害。大法弟子讲真象,是因为这场迫害出现了,不得不这样做的。讲真象是在不公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善意的和平方式,在不公正的情况下总得让人讲话。这也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最基本、最起码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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