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19日】我是河北省秦皇岛法轮功学员,仅举几个身边发生的善恶有报的例子,告诫世人,珍惜大法,停止迫害。我修炼大法身心受益,为师父说句公道话去北京上访,可乡党委书记,迫于上级压力,暴跳如雷,手指着骂我:“……你的脚还挺快,跑到北京去了……”还有很难接受的话,可是,后来他出车祸,弄坏了脚,长时间躺在床上,不能上班工作,生活不能自理。
我们村主任的本职工作是抓农民生产与生活的,可他非要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仇恨不满炼法轮功的人,在众人面前大骂我“你在家,在被窝里爱咋炼咋炼。谁管呐?”几个月后他的强壮之身患上了下肢神经瘫痪,躺在床上不能劳动了。
村党支书记更是紧跟江××的所谓听党的“话”,加重对我的迫害,不久前她的丈夫得了肝病。村民说:是管法轮功管的,心肝坏了,得的是“那个”(指很不好的“病”)。
在我遭迫害流落在外时,一个妯娌嫂子不但不收留我,还大骂我师父,就在我走后几日,好好的棒身体检查出肠癌,术后去化疗一次要一万多元,还要卖掉住宅楼。
打骂迫害我们的警察也都相继遭报。其中有一个恶警的好端端的大儿子服药自杀身亡了。
以上前几位没有指出详细姓名,基于他们现在都有不同程度的认识与转变,特别那位乡书记诚恳歉意,还告诉我,他看过《转法轮》……
今天写出来,真切希望大家及官员们借鉴,不要再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犯罪了,迫害善良真的是国法不允,天理难容啊!